基于医患关系中的医疗事故的危害及原因探析
脑死亡,因果关系,1引言,2医疗事故的危害影响分析,3医疗事故罪的因果关系
●陈伏波基于医患关系中的医疗事故的危害及原因探析
●陈伏波
医患关系经常因为医疗事故而发生恶性事件,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借鉴相关的理论研究成果,相关部门陆续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医患关系得不到法律的保障。本文认为医患关系处理不当可能爆发医疗事故,从而导致医疗事故罪的法律认定问题,及其社会的危害性,所以建立起良好的医患关系可以有效地降低医疗事故的发生与危害。医患权益保护也得到重要的保障。
医患关系;预防医学;医疗事故
1 引言
医疗事故罪以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为必备要件。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享有其他权利的基础,理应成为刑法重点保护的对象。因此,生命健康权理所当然的应该成为医疗事故罪侵犯的客体之一。再有,在现行刑法体系中医疗事故罪被置于第六章“破坏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之中。由此可知,医疗事故罪侵犯的同类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中的公共卫生秩序。而同类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侵害的某一类社会关系。直接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的犯罪行为直接侵犯的社会关系。同类客体是同类犯罪共同侵犯的社会关系,直接客体是同类客体的具体化。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医疗事故,违背了治病救人的崇高使命,不仅损害了“白衣天使”的美好形象,更破坏了整个医疗秩序。因此,笔者认为医疗事故罪不仅侵犯了患者的生命健康权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5548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