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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90566
安乐死合法化的法理探析
http://www.100md.com 2016年3月28日 保健文汇 2016年第4期
处分权,事由,1安乐死的概念,2反对安乐死合法化的理由,3支持安乐死合法化的理由,4安乐死合法化的法理论证,5安乐死合法化的立法建议,6结语
     ●高志勇

    安乐死合法化的法理探析

    ●高志勇

    安乐死涉及伦理、道德、医学、法律诸多领域,关乎生命的处分。实施安乐死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和法律问题,因此,应该审慎对待安乐死合法化的立法。本文通过分析安乐死正反两方的观点和理由,提出自己对安乐死合法化的立法建议。

    安乐死合法化;生命的处分权;生命质量

    1 安乐死的概念

    安乐死一词,源于希腊文Euthanasia,其本义是“无痛苦地(或安乐地,有尊严地)死亡”,是指为解除痛苦授予死者以安乐的行为。现代意义上的安乐死,一般是指对于现代医学条件下无可挽救其生命的濒死患者,医生在患者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真诚委托的前提下,为减少患者难以忍受的剧烈痛苦而采取适当措施,提前结束患者生命的行为。

    2 反对安乐死合法化的理由

    2.1 生命处分权的归属存在争议

    如果生命处分权完全归属于个人,则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可以任意处分其生命,即可以选择以某种方式自己(如自杀)或允诺他人(如安乐死)结束其生命。根据法理学的一般原理,被害人允诺可以作为违法阻却事由或者阻却可罚事由,但这种允诺在权限上应当有一定的限度,其中作为例外从而当事人不能私自允诺的就是生命权益,即个体的生命处分权具有不可允诺性。1因此,即使是帮助自杀、私自决斗等行为,国家也会追究接受允诺者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对于允诺他人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当今世界各国法律普遍予以禁止。即使当事人作出允诺他人杀死自己的意思表示,这种意思表示也一般视为无效。因此,生命处分权并不完全归属于个人,在特定情形下它会受到相应的限制。

    2.2 安乐死可能加大患者生命的危险性

    如果安乐死合法化得到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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