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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632673
浅析民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现状及完善
http://www.100md.com 2024年6月28日 报刊精萃 2020年第12期
民事法律,总则,物权法,诚实信用原则适用现状,(一)民法总则,(二)合同法,(三)物权法,诚实信用原则之完善,(一)明确概念,(二)提高法律顺位,(三)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四)完善相关政府职能
     重庆市江津区委党校

    对于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在学界论说不一。第一种认为该原则是人类社会的理想状态;第二种认为其是人们进行交易行为的价值基础;第三种认为诚实信用原则与罗马法上的一般善恶的抗辩意义意义相同;第四种同样也是在学界较为推崇的一种:即诚实信用原则是对当事人利益的公平考量。综合以上内涵观点,依笔者看来,其概念可总结为: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各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时应当恪守承诺,履行义务,不得欺瞒他人、弄虚作假,以满足对方当事人之合理期待的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原则适用现状

    (一)民法总则

    根据《民法总则》第142条之规定,无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还是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均需运用诚实信用原则来判定当事人是何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自己的内心真实效果意思通过其外部行为表现出来。《民法总则》将意思表示运用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解释,明确了意思表示的要求。根据《民法总则》第148条、149条、150条及151条之规定,采取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手段逼迫对方当事人或者根据第154条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对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实施相关民事法律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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