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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30650
护生护患纠纷发生的原因及防范措施
http://www.100md.com 2010年4月8日 护理实践与研究 2010年第6期
护士,1护患纠纷发生的原因,1护生方面的原因,2患者及其家属方面的原因,2护理临床教学中纠纷的防范对策,1严格按照《护士条例》要求配备护生,加强对实习带教工作的管理,2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增强法律意识,3统一着装,规范护生行为
     王 燕

    护患纠纷是指在临床诊疗过程中,主要由护理人员与患者及家属发生的各类矛盾,是医患纠纷中的一个重要形式和特殊类型[1]。护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与患者接触的时间最多,因此患者对其护理质量的优劣,感受最直接、最深刻;且随着公众的法制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护士的护理质量常常成为护患纠纷的诱因。在临床护理工作中,由于患者个体差异大,病情多变加之受医学发展的限制,使护士在执业过程中遭遇护患纠纷的情况可能随时发生[2],加之实习护生刚从理论学习进入临床实践,毫无临床护理经验及技巧可言,使得护患纠纷发生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因此在实习带教中要有目的的加强护患纠纷预防意识的培养。笔者将护生的护患纠纷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现报道如下。

    1 护患纠纷发生的原因

    1.1 护生方面的原因

    1.1.1 护理人力资源的缺乏 由于各医院床护比普遍较低,而近些年实习护生数量增长较快。一方面,带教教师工作任务繁重,工作压力加大,造成高度紧张和极度疲劳状态[3],护生多,带教教师顾此失彼,稍有疏忽,就会导致护理纠纷的发生;另一方面,影响带教教师选拔,部分带教教师缺乏资格、经验或缺乏带教意识,在带教过程中,存在潜在的护理纠纷隐患。

    1.1.2 带教教师及护生相关法律知识缺乏

    1.1.2.1 侵权 临床教学的一些活动涉及侵犯患者的自由权、知情同意权、隐私权、生命健康权、名誉权等[4]。如带教教师让护生给患者进行有创操作前未取得患者同意或过分夸大护生的操作技能而操作不顺利,或让护生轮流进行操作练习则侵犯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生命健康权;教学查房时带教教师透露患者的隐私,而护生津津乐道地互为传说,或长时间暴露患者身体的敏感部位向护生进行实体讲解与操作演示则有可能侵犯患者的隐私权;借助于治疗需要的名义,限制或剥夺患者的自由,改变患者的生活方式,便是对患者自由权的侵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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