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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28465
新时期护理纠纷的特点和防范
http://www.100md.com 2011年4月9日 护理实践与研究 2011年第24期
护患,医嘱,1护理纠纷的形式和特点,2护理纠纷发生的原因分析,3防范对策
     瑞琴

    随着法制的逐步健全及卫生法规的不断完善,尤其是《侵权责任法》实施以来,患者及家属对就医的正当权益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和认识,对医疗质量、护理质量、医疗护理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护士在工作中没有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护理服务用语不规范,导致患者及家属的不满和投诉,造成护患之间的矛盾,极易引发护理纠纷。轻者影响医院的声誉,重者影响医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当事人双方身心健康都受到极大影响。因此,分析护理纠纷发生的原因,制定相应防范对策尤为重要。

    1 护理纠纷的形式和特点

    1.1 从纠纷形式和特点看 (1)纠纷的参与人员增多,不仅是前来就诊的患者、患者的家属、患者的亲朋好友,更有甚者不少职业医闹也参与到医疗纠纷中。(2)纠纷涉及面越来越广,不仅从临床医疗到护理、医技乃至后勤。(3)纠纷的内容越来越大,不仅对医疗护理质量没有达到预期目的而引起的纠纷,还有对服务态度不好、护理服务不周到、服务用语不规范引起的纠纷。(4)纠纷目的多样化,不仅是为了维护患者本人合法权益,更多的是为了追求经济赔偿。(5)纠纷的患者及家属采取解决问题的手段多样化,他们多不采取法律手段解决问题,而是纠缠医护人员、职能科室、院领导,闹科室或医院,采用烧纸钱、打白布条、放花圈、摆棺材等手段,严重干扰了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影响医院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2 患者因素 患者把自己看成是一个特殊的消费者,维护个人权益的观念越来越强,尤其是《侵权责任法》实施以来患者维权意识愈来愈强;患者对医疗技术、医疗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患者及家属对医院的期望值往往很高,一旦达不到就易产生纠纷;对医疗护理服务质量越来越重视,尤其是在提倡优质护理服务的今天患者及家属期望护士服务周到、热情,如护士动作稍慢、言语稍有生硬,患者稍不如意,就以某种借口引发纠纷;对关系、感情越来越不顾及,患者就医时找关系,讲感情,但一旦出现纠纷,则一概不讲面子、不讲感情,毫无理解和宽容;非理性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对经济赔偿的数额要求越来越大。

    2 护理纠纷发生的原因分析

    2.1 护理人员法律意识淡漠,缺乏在治疗护理活动中的自我保护意识 患者及家属随着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医护人员不经意一句话或在诊疗操作中与他人闲聊、接打手机等行为,使患者感到自己没有被重视,或归为对治疗效果不满意的原因。有些护士不注意约束自己的举止、言行,而被卷入纠纷中。

    2.2 个别护理人员服务观念滞后 个别护理人员在工作中缺乏积极主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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