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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25459
非抢救时口头给药医嘱的控制与管理
http://www.100md.com 2015年3月20日 护理实践与研究 2015年第6期
医师,1非抢救情况下产生口头医嘱现状分析,2非抢救,非紧急医嘱危险性分析,3培养护理人员具有控制非抢救时给药医嘱能力,4非抢救,非特殊情况口头医嘱的管理
     李 冰

    ·综述与讲座·

    非抢救时口头给药医嘱的控制与管理

    李 冰

    护理人员是给药医嘱的直接执行者,是病人用药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医嘱是护理人员对患者实施治疗给药的依据并具有法律作用[1],而口头医嘱是医疗行为中,紧急及抢救情况下的一种医嘱形式,是为了赢得救治生命的宝贵时间而采取的特殊医嘱形式。在医疗病历书写规范中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医师不下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下达口头医嘱时,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即刻据实补记[2]。在医嘱查对制度中规定: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述一遍,然后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药瓶,经二人核对后,方可弃去。因口头医嘱不具备文字载体,有发生不吻合及无证可查的特点,所以医疗机构要严格管理口头医嘱行为。但临床医疗实际情况复杂,在非抢救临床工作中,经常可遇到一些特殊情况,如医师正在进行无菌操作,不能书写医嘱,患者又急需处理,或患者突然出现病情变化,医师不能立即到达现场给予紧急处理等。因此,口头医嘱常成为医护配合的一个纠结问题,甚至引发医疗纠纷,鉴于最近网络专业人士及非专业人士对口头医嘱的讨论很多,今特以口头给药医嘱为专题,分析“非急救时口头给药医嘱的控制与管理”,以解基层护理人员执业之困扰。

    1 非抢救情况下产生口头医嘱现状分析

    在临床实际工作中,医师存在着超范围下达口头医嘱的现象,依据医院管理的效果不同,口头医嘱发生频率不同。王敏等[3]研究显示,在日常护理行为中有7.6%护理人员经常执行口头医嘱,60.6%有时执行口头医嘱。付沫等[4]研究显示,护理人员每1~3个月会执行一次口头医嘱,占16.9%;执行口头非抢救口头医嘱发生在夜班频率最高,占53.6%;口头给药医嘱排在前三位的是解热镇痛药、降压药、镇静药。以下是口头医嘱发生的主要原因:(1)护理人员报告病情未引起医师重视。夜间当病人病情变化或有不适症状时,护理人员认为需要找医师查看处理,当护理人员向医师报告后,医师认为没有什么重要问题,可以继续观察。一段时间后,若患者病情或症状不见缓解,病人难忍、家属着急,无奈护理人员只好再次唤叫医师,医师会根据护理人员的报告,认为无大问题,为了让患者安静,有时会下口头医嘱。(2)医师各种原因不在病房。如医师在手术中、医师在出门诊等,当病人发生当班护理人员处理不了的问题时,会电话请示医师,医师在无法脱身情况下,了解到患者又很需要处理,有时会下口头医嘱。(3)专科病房医护惯性思维。在专科病房中病人发生的症状及不适,常常有相对的雷同性,医师护理人员容易以惯性思维想当然认为可以采取常规用药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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