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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24732
强制运动训练对颅脑损伤Brunnstrom III期患者上肢功能的影响
http://www.100md.com 2016年5月24日 护理实践与研究 2016年第4期
     游彩芬

    516001 惠州市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神经外科

    强制运动训练对颅脑损伤Brunnstrom III期患者上肢功能的影响

    游彩芬

    516001惠州市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神经外科

    摘要目的:探讨强制运动训练对颅脑损伤Brunnstrom III期患者上肢功能的促进效果。方法:选择2013年6月~2014年6月我院神经外科收治的62例颅脑损伤Brunnstrom III期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将患者随机等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对照组给予常规康复护理和上肢作业训练,观察组则在常规护理的基础上给予强制运动训练,比较治疗后8周两组患者的上肢功能康复效果。结果:观察组患者的上肢功能量表(FMA-U)评分、上肢肩臂Brunnstrom分期以及上肢手部Brunnstrom分期均明显优于对照组(P0.05),资料具有可比性。

    1.2方法

    1.2.1对照组在常规康复护理的基础上给予以促进分离运动、增强协调能力和改善手指精细动作的上肢作业训练,主要作业项目包括插木钉训练、揉橡皮泥或面团、推滚筒、捡黄豆或钢珠、搭积木、拼图案以及上螺丝等。每次60 min,每日1次,每周5次,连续治疗8周。

    1.2.2观察组在常规康复护理的基础上给予基于行为技术的强制运动训练,每次2~3 h,每日1次,每周5次,连续治疗8周。其主要内容如下:

    1.2.2.1行为合同的达成(1)治疗前行为合同的达成。接受治疗前,由护师向患者和家属介绍本阶段康复的目的、基于行为技术的强制运动训练的优势、训练过程中的注意要点、患者面临的挑战等,并同患者共同制定本康复阶段的预期目标,与患者达成治疗前行为合同。(2)每日行为合同的达成。每日由治疗师或护理师根据患者的当前上肢功能状态,选择5~6个强制运动训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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