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长期护理保险问题及对策研究状况
保险制度,试点,养老,1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2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的发展瓶颈,1长期护理等级划分缺乏统一制度,2长期护理服务项目规范化程度不够,3服务供给主体缺乏,4养老护理人力资源问题,3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下提高护理
孙悦 陶月仙作者单位: 311121 浙江省杭州市,杭州师范大学医学部
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已经成为一种全球化的现象。据测算,截至2018年底,我国65岁以上的人口超过1.58亿,占总人口的11.9%[1]。预计到2050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将增至4.8亿人,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将超过1亿[2]。我国人口老龄化不仅体现在数量上,更体现在老龄人口的结构上。全国老龄委发布的《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成果》显示,中国部分或全部失能老人的数量飞速增长,达4063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8.3%[3];人口快速老龄化和医疗技术的发展使得心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等慢性疾病变成影响晚年生活质量和失能老人增加的主要原因;与此同时,家庭的日益小型化、女性就业结构职业化和护理费用逐年上涨也导致子女负担加重,最终导致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需求明显上升以分散未来社会风险[4]。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出台,将为老龄化社会提供更完善的公共保障。随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试点,关于其运行模式、筹资机制、参与意愿、护理服务等方面学者都进行了许多研究,在不断探索中推进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发展,但实施效果有待商榷。本文针对试点地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护理服务实践问题进行综述,力图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有效实施提供有益参考。
1 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
长期护理保险又称为社保“第六险”,它是指因为年老、意外伤残或疾病等导致身体上的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而失去了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需要接受他人的长期护理服务或者提供护理费用的保险[5]。
21世纪初,我国长期护理保险还处在萌芽阶段,商业性的长期护理保险开始出现。对比国外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进程,尽管我国的商业护理保险起步较晚,但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老龄人口的健康问题逐渐得到政府的重视,社会性的长期护理保险已经快速发展起来了。2016年6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的原则性要求,并明确规定了河北省承德市等15个城市作为试点城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这标志着国家层面推进全民护理保险制度建设与发展的启动。2020年9月,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的《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公布,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名单中新增北京市石景山区等14个试点城市和地区,将试点范围扩充为49个城市。相较2016年发布的文件,除了试点范围扩大,《意见》更提出了新的目标,通过两年左右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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