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医药产业资讯》 > 2005年第3期
编号:11105641
知识产权:创新与保护并行
http://www.100md.com 2005年3月1日 《医药产业资讯》 2005年第3期
知识产权:创新与保护并行

     国人不会忘记2001年的那个特殊时刻。当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一锤定音”后,不少企业表现出了无比的期待,觉得无限的商机已经展现在自己面前,似乎历史发展的轨迹将从这一刻开始改写。然而,入世后三年多的经历给予企业的并不是一块“肥肉”,日趋白热化的竞争,不断增大的压力与挑战,让我们的很多企业感到无所适从,特别是医药行业。

    我国的医药行业有着许多的先天不足:企业数量多、规模小,重复建设严重;融资渠道单一、发展资金不足;行业竞争无序化,行业不正之风盛行;研制开发能力弱,仿制药品占主导地位,研究成果转化缓慢;知识产权保护观念淡薄……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大部分企业走的是仿制药品的道路,自主研发投入很少,而这正是加入WTO后冲击最为严重之处。医药行业的特点是产业的高度专利依赖性和专利药品发达国家的高度垄断性,知识产权保护尤为重要。而药品专利权是医药知识产权的核心,也是医药企业收入来源的基石。仿制带来的不仅是创新能力的低下,而且势必造成因专利使用带来的成本增加及对簿公堂,影响企业发展的后劲;另一方面,由于我国企业研发与经营的弱势,造成自身知识产权开发不力、保护不周,难以抓住国际商机(特别是中药企业),失去发展的机遇。

    双重的压力与挑战把医药行业带到了“生死抉择”的边沿。怎样脱困,抓住良机获得发展?如何在知识产权上获得最佳筹码?成了企业必须面对的现实。只有创新与保护并重,才能在知识产权的“经营上”获得主动,赢得时机。, http://www.100md.com(聂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