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医药产业资讯》 > 2005年第7期
编号:11263863
危机公关:风口浪尖上的搏弈(2)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1月2日 《医药产业资讯》 2005年第7期
     这件事情最后的处理结果是:这家公司的代理权被马上取消,损失由他们全部承担,并且这家公司的法人永远不许踏入美国国土。

    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的李卫东说,今年4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与中央宣传部、公安部等10部委联合印发了《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在这次整治工作中,将以惩治虚假违法广告为重点,特别是针对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化妆品、美容服务虚假违法广告,还有利用互联网发布的虚假广告。其中包含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广告;在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广告中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做证明;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药品广告夸大功能、保证疗效;医疗广告夸大功能,宣传保证治愈;化妆品和美容服务广告夸大功能,虚假宣传等6类虚假违法广告将成为专项行动打击重点。作为医药企业,应该特别理智地面对,随时都可以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危机公关。

    医和药事关人命。因此,医院和药品企业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老调不能常弹,老路不能常走。不但要敢于接受媒体监督和勇于面对危机,还要赶快除去以前惯有的广告宣传中的“虚假”水分,作为医,要加强服务质量;作为药,应该加强产品质量,把经营回归到“遵纪守法”的道路上来。在这种严峻形势下,一是医药企业要自律,严抓产品质量,杜绝虚假宣传。二是从发生危机开始,首先想到的是应该为消费者负责,立即诚恳地作好善后处理工作,让消费者满意,才是最理智的!

    营销实战专家王海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很多医药企业一旦“事发”,首先想到是保全企业的面子。回顾处理危机公关的企业,凡是妄图保全企业面子的,其结果均在短时期内从市场上消失 ......
上一页1 2 3下一页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6154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