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院门诊注射室护患纠纷的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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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护患纠纷;预防
[中图分类号]R-055[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673-7210(2007)06(a)-163-02
随着人们物质和精神生活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病人自我保护意识越来越强,对医疗保健水准需求越来越高,医疗纠纷也逐渐上升。门诊注射室是医疗活动比较集中的场所,由于护患关系建立时间短、要求高、矛盾多,且病人往往起病急,希望得到及时治疗,在这种状况下护理人员稍有疏忽或违反操作规程,就会造成病人的不满,引发护患纠纷,从2004年起,我们注重针对护理工作中容易忽略的环节,进行了防范,经过3年来的实施,效果显著。
1 资料
2004-2006年护患纠纷的发生率显著降低(表1)。
2 护理纠纷产生的原因分析
2.1 护士方面
2.1.1 招聘合同护士,是解决护士人员不足的一个举措,但由于她们只能是临时的护士,且待遇低,造成工作责任感不强,不积极钻研业务技术。对工作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1],28例中有8例因此引起。
2.1.2 低年资护理人员的增加。因为她们工作时间不长,理论知识不能与实践很好地相结合,操作技术不娴熟,常因操作失败而发生护患纠纷,28例中有15例。
2.1.3 服务意识差,服务态度不好。解答病人疑问态度生硬,甚至与病人发生正面冲突,缺乏与病人沟通以及缺乏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28例中5例。
2.1.4 工作程序混乱,顾此失彼。门诊工作量大时,由于护理人员的短缺,出现顾此失彼的现象,从而导致护理纠纷的发生。
2.1.5 不认真执行护理操作规程,由于护理工作量大,为了尽快完成任务,护士怕麻烦,常以习惯性动作进行护理操作而引起病人的不满。不能认真执行三查七对而致加错药,拿错药等差错的发生。
2.1.6 护理人员的心理调节能力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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