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 风雨兼程
6月14日是“世界献血者日”。同日,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总后卫生部召开了2004年~2005年度全国无偿献血电视电话表彰会议。从1998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以来,无偿献血事业走过了艰辛的发展之路……2007年6月14日,在全国无偿献血电视电话表彰会议上,无偿献血奉献奖代表,39岁的四川成都出租车司机冯光智作了发言。从1999年参加无偿献血到现在,他的无偿献血总量已经超过了10 000毫升,志愿服务总工时近千小时。在长达8年的时间里,他无偿献血54次。我们在惊叹与钦佩的同时蓦然发现,冯光智背后那段长长的义务献血路,其实也折射出了我国无偿献血事业所走过的风雨历程。
起点:法规出台、满怀期待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是在1997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通过,并由1997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十三号公布,自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献血法》的颁布与实施标志着我国无偿献血事业开始走上一条规范化、法制化的道路。
在《献血法》颁布前,我国临床供血的来源有无偿献血、义务献血和个体卖血三种渠道,而无偿献血在临床供血中所占的比例是最低的。据统计,1998年全国无偿献血量仅占临床用血量的20%左右,大部分血液来自于个体卖血。一些机构为了谋取私利,不能严格执行采血标准,导致供血质量不能保证,通过输血途径,患者感染上乙型肝炎病毒,甚至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的报道时有发生。
为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保证医疗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保障公民身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我国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我国供血的历史经验与教训告诉我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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