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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83511
安定辅助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32例疗效分析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0月27日 《中国医药导报》 2007年第19期
     [关键词] 安定;不稳定型心绞痛;疗效分析

    [中图分类号]R97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673-7210(2007)07(a)-104-01

    2005年1月~2006年10月,我院在常规抗心绞痛药物治疗的基础上加用小剂量安定辅助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32例,取得较好疗效,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不稳定型心绞痛32例, 均符合WHO诊断标准。男21例,女11例;年龄45~70岁,平均60.50岁;病程1个月~3年。随机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两组性别、年龄、病程、临床症状、体征均无统计学意义,有可比性。

    1.2 方法

    两组患者均给予吸氧、阿司匹林、硝酸甘油、消心痛、硫氮卓酮、低分子肝素、降压、降糖等常规治疗。治疗组在上述常规治疗基础上,加用少量安定口服,安定2.5 mg,3次/d。显效后隔3天减量1次,逐渐停用。最长安定应用7~14 d停用。如有明显嗜睡、头昏、乏力,则减量应用。对照组,常规抗心绞痛治疗,连续治疗时间以心绞痛症状显效为准。观察指标包括患者心绞痛症状、心电图变化,显效时间,硝酸脂类用量,观察治疗前后血压和心律变化。

    1.3疗效评定标准

    1.3.1 心绞痛症状疗效评定标准无效: 心绞痛症状无改善;有效:心绞痛发作次数及持续时间减少50%以上;显效:心绞痛发作次数及持续时间减少80%以上或基本消失。

    1.3.2 心电图恢复评定标准完全恢复:ST段及T段恢复正常;部分恢复:ST段恢复≥50%或主要导联T波恢复达50%以上;无改善:静息心电图与治疗前基本相同。

    2 结果

    2.1 两组治疗后心电图改善情况

    治疗组完全恢复7例,部分恢复5例,无恢复4例,恢复率75%;对照组心电图完全恢复3例,部分恢复4例,无恢复9例,恢复率43.75% 。两组治疗后心电图恢复比较有统计学意义(P, 百拇医药(曲爱燕 史孟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