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的探讨
[关键词] 药品不良反应;检测;管理[中图分类号] R19[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3-7210(2007)08(b)-133-02
铁法煤业集团总医院是一所在省卫生厅注册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编制床位500张,2006年平均日门诊量2 489人次,年住院病人15 906人次,所以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意义重大,为此我院认真组织学习《药品管理法》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先后几次安排人员参加了省、市有关部门组织的ADR报告和监测培训,并认真贯彻落实培训内容,广泛宣传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铁食药监[2006]35号文件关于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通知》精神,具体做法如下:
1 院领导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形成网络化管理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在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的同时,院长亲自安排部署这项工作,于2004年2月医院成立了以主管副院长为主任委员,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以及临床科室主任为委员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委员会。在健全组织机构的基础上,制定了工作职责,将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安置在显著位置,药剂科成立了由药剂科科长任组长,药剂科副科长任副组长,临床药师及各药局负责人为主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小组。尽管我们做了一些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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