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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06421
让健康与和谐同步
http://www.100md.com 2007年9月5日 《中国医药导报》 2007年第25期
     7月23日至24日,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务院决定,从今年开始试点,用三年时间逐步在全国城镇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是我国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后出台的又一项医疗卫生保障制度。制度的相继出台让我们有理由相信,“人人享有健康”将不再是梦想。

    在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正通过政府政策的陆续出台和实施逐步得到解决。这其中处处体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以人为本”的理念。我们也深切地感觉到,健康是和谐的保障,健康应与和谐同步。

    医疗保障趋向全民化

    7月28日上午,在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非从业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启动仪式”现场,坐着轮椅的64岁的安宜镇居民李桂香,自掏30元办理了医保手续,领到了一本墨绿色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和一张IC卡。当她听工作人员说,以后拿着这个小本本到社区看病,挂号费、诊疗费享受半价,大病住院最多可以报销4万元时,开心得合不拢嘴:“虽然住在城里,但没有工作、没有收入,过去小病拖、大病扛,以后看病政府帮我们报销,我们真是好福气!”

    而正是几天前,即7月23日至24日,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标志着我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将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完善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又一重大举措。自1998年起在全国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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