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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13516
我国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与对策研究(1)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1月15日 《中国医药导报》 2007年第32期
     [摘要] 当前我国医患关系呈现紧张状况,这与我国医疗体制改革处于转型阶段、医疗机构自身存在缺陷以及人们医疗观念的变化等诸多社会、经济、个体因素有关。要改善医患关系必须依靠制定相关政策制度、法律法规以及加强医患沟通等,并通过各方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关键词] 医患关系;现状分析;应对策略

    [中图分类号]R19[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673-7210(2007)11(b)-119-03

    卫生部副部长、党组书记高强曾在2007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所作的题为《努力保证人民公平享有基本卫生保健》的讲话中,提到医疗卫生服务中存在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时指出:“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增多,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一个突出问题。”在关系全中国近13亿人口切身利益的医疗卫生行业中,医患关系是涉及最广泛、处理最繁琐的一种人际关系。加强医患沟通,改善医患关系,合理解决医患矛盾,是促进医院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

    1 我国医患关系的现状剖析

    1.1 医患关系的涵义

    所谓医患关系就是指在医学实践活动中产生的人际关系,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医患关系是指医生与患者之间一对一的关系;广义的医患关系是指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医技人员以及医院行政、后勤人员)与患者一方(包括患者本人、家属、监护人或其单位组织)之间的关系[1]。我们在现实工作中更重视广义的医患关系。

    医患关系的内容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医患关系的非技术方面,即由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医德医风的表现而引发的医患关系现象,是医患关系的主要方面。二是医患关系的技术方面,即在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与患者方围绕诊疗技术性的问题建立的关系,是医患关系的组成部分。

    1.2 传统医患关系模式的转变

    传统医患关系是自医学产生以来形成的生物医学模式下的医患关系。生物医学模式的特征是,医学对人的生命体的科学认识达到很高水平,医学本身越来越专业和高深,医疗技术越来越复杂,医患关系在客观上形成了患者寻求医生帮助的基础模式。此特征决定了医患关系的特征,即医生处于主动地位、患者处于被动地位;医生属权威者,患者属服从者的一种“家长”主义。

    但在经济发展、科学普及、教育提高、人的观念不断更新的现代社会中,人们已不愿像过去那样被“家长”“摆布”了,都希望能或多或少地参与对自己疾病的诊治。人们的自我意识、自主人权在觉醒,这就与传统医患关系模式产生了很大的摩擦。

    1.3 我国医患关系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医疗纠纷增多,医患关系紧张,医患矛盾日益激化,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据中国消协的资料显示,1996年医疗投诉月均发生数为2.64件,1997年为10.17件,1998年为11.75件,1999年为22.25件,在3年多的时间里,其增长幅度接近10倍。据中国卫生法学会统计,从1997年开始,医疗纠纷的发生率以平均每年翻一番的速度上升。中华医院管理学会2000年对全国326家医院的调查显示,医疗纠纷发生率为98.47%,在医疗纠纷中病人和家属采取激化矛盾、扰乱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的达到73.5%,医务人员受伤的为34.46%。另外,据统计,1998~2001年仅北京市71 家二级以上医院,就发生患者影响医院诊疗秩序的事件有1 567 起,医务人员被打事件502起,其中被打伤致残者90 人。《新京报》2004年6 月29 日报道,中国医师协会最近一次统计的“医患关系调研报告”显示:74.29% 的医师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保护,认为当前医师执业环境“较差”和“极为恶劣”的分别达到47.35%和13.28%。近3 年来,平均每家医院发生医疗纠纷66起,发生患者打砸医院事件5.42起,打伤医师5人;单起医疗纠纷最高赔付额达300 万元,平均每起赔付额为10.81 万元。2005年有关部门对全国270家医院的调查结果显示:三甲医院年平均发生医疗纠纷在30起左右,73.33%的医院出现过病人及家属殴打、威胁、辱骂医务人员现象;59.63%的医院发生过因病人对治疗结果不满意,围攻、威胁院长的情况;76.67%的医院出现过患者在诊疗结束后拒绝出院,且不交住院费用现象;61.48%的医院发生过因病人去世,病人家属在医院摆设花圈、设置灵堂等现象。福建、湖南、江西等地曾发生多起患者杀医生的恶性事件。据深圳市医学会的统计,2005年受理医疗技术鉴定的案例比上年增长72.5%,2006年又比2005年增长71.1%,一般医院每年发生医疗纠纷七八宗,大型医院达几十宗。去年有关部门对深圳10家公立医院、6家民营医院进行调查后发现,16家医院在发生医疗纠纷后都不同程度遭遇殴打、辱骂医务人员的事件。由此可见,医患关系、医疗纠纷的严重状态已不容忽视,及时剖析其成因,寻找改善医患关系的有效途径已刻不容缓。

    2 我国医患关系紧张的成因分析

    2.1 社会因素

    2.1.1 卫生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医学科学是专门研究人类健康的科学,但任何一种医疗措施在救人的同时亦可能伤害人。那些受到伤害的人可能终生留下后遗症,甚至死亡,给其本人和家人带来无尽的痛苦与经济困难,埋下了矛盾与冲突的祸根。但是,对于医学这种高风险的职业活动,目前仍缺乏一些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在出现问题时医法两家难以达成共识。对医疗行为中经常面对的知情同意权的法定主体序位履行告知范围、标准、要求、界定, 医疗特权的范围、免责等问题都尚缺乏明确的法律条款或相关的司法解释,以至于医疗主体在医疗行为与医疗纠纷的司法实践中时常遇到困惑或尴尬。

    2.1.2 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滞后虽然经过10多年的努力,医疗卫生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医疗卫生机构的活力不断增强,医院的硬件建设、诊疗技术、服务能力、管理水平有了一定的改善和提高,但是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的改革始终没有重大的突破和进展。到目前为止,大多数医院还缺乏根据市场和社会需求去调整供给和内部结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还没有形成有效的自我约束和自我激励机制,医疗服务质量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需要,而且还引发诸多医患矛盾,造成医患之间的关系恶化。

    2.1.3 社会保障机制滞后卫生部前不久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有约48.9%的居民有病不就医,29.6%应住院而不住院,有70%以上的农村人口是在家死亡的。其根本症结在于社会保障机制的不完善。目前,医疗保险覆盖的城镇职工数为1.4亿人,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低保人员、农民工以及少年儿童等群体基本没有参加,而有医疗保障的职工,自费部分也比较高。在农村地区,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人口为1.79亿,尚不足农民人口的1/4,而且保障水平不高,农民看病报销比例很低。同时,医保机构的角色本应是担当“病人的经纪人”,代表参保者制约医院的过度服务行为,但目前对不合理诊疗行为缺乏有效约束。政府把自身责任与义务转嫁给广大老百姓,产生了“看病难、看病贵”的突出问题。

    2.2 经济因素

    2.2.1 医疗服务补偿不足医疗卫生改革滞后,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未体现技术服务价值,医疗服务补偿不足,导致高新仪器的过度配置和利用与药品的不合理使用。根据有关资料统计,1999年我国县以上综合医院平均急诊人次医疗费用中药费占59.9%,平均每名住院病人医疗费用中药费占47.2%,远远超过了世界上多数国家药费收入比例控制在总收入30%以内的水平。设备与药品的不合理使用,不仅造成了医生过分依赖仪器检查的负性职业心理,也造成了卫生资源的严重浪费,并伴生出医疗服务价格的增长。医疗服务价格的显著提升,使单位和个人日感负担加重,从而引发对医疗服务的怨愤。, 百拇医药(马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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