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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13465
医院药师如何应对门诊患者退药问题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1月25日 《中国医药导报》 2007年第33期
     [关键词] 患者退药;退药管理办法;医院管理

    [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3-7210(2007)11(c)-117-02

    目前,在医院门诊药房工作中经常遇到患者退药的情况,为此也常发生一些纠纷。如果简单地根据患者的要求退药,将违反相关的药事法律法规。本文就如何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又合情合理地处理患者退药问题加以探讨,并介绍我院的药品退药管理办法。

    1 常见的门诊患者退药的原因

    常见的原因有:①怀疑药品可能有假劣或质量问题;②药品的包装有瑕疵,如包装损坏等;③对药品的使用方法有疑惑,如气雾剂、栓剂等;④认为合剂、糖浆剂等药品的剂量不足;⑤患者顾忌药品说明书上的不良反应、禁忌证;⑥使用药品后发生不良反应;⑦患者指认购买的药品出现买错药的情况;⑧认为药品的产地、厂家不好或不符;⑨一次购买药品过多,期间因病情发生变化需要更换药品,或因药品失效或接近失效期;⑩因药品价格原因,嫌医院的药品价格高,或是在药品调价前购买的,因药价下调要求退药。

    2 相关的法律法规

    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在整个流通中有着许多特殊的法律法规与管理规定。与本文讨论退药问题有关的药事法律法规如下: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第十六条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在药品购销活动中发现假劣药品或质量可疑药品,必须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部门,不得自行作销售或退换、货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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