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门诊部防范医疗纠纷的探讨
[关键词] 医疗纠纷;医患关系[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3-7210(2008)01(a)-106-01
目前,国内医患关系较为紧张,医患关系不甚和谐,主要表现就是医疗纠纷有增多的趋势。这些现象,给广大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造成了沉重的心理负担[1]。医疗纠纷的发生会给医生个人、科室、医院带来负面的影响,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门诊部是医院的一个窗口,是医疗服务的最前线,由于就医人群的构成较复杂、流动性较大、所接触的环节较多,如何在门诊部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值得广大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深入研究探讨。本人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情况,谈谈对这方面的认识和看法:
医疗纠纷是指患者及其家属对医院或医院工作人员的诊疗护理服务不满意,就医疗不良后果向医院提出质疑,并要求医院或医疗人员承担责任而引发的争议。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有的是由于医院工作人员的医疗缺陷所致——医方原因,有的是由于患者及其家属单方面主观认为医院的工作人员有过错(而实际上无过错)所致——患方原因。
1 医方原因及防范措施
医疗活动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如传染病漏报、仅有助理执业资格而单独执业、医疗废物处理不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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