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系统:16000余次剑指违法广告
国家药监局曝光“心舒胶囊”等十种药品违法广告国家药监局
第三次排出广告违规“黑榜”
近年来,我国药品广告发展迅猛,据来自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的信息显示,药品广告已经超过食品、房地产业,成为各类媒体最大的广告来源。而据央视CTR市场研究公司的一项调查,仅医疗广告一项,投放额就占媒体总广告投放额的10%以上,少数媒体甚至达到50%以上。
然而,此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开展的一次“广告公信度”网上问卷调查活动数据显示:经过近两个月对12 927位网民的调查发现,超过2/3的受访者对我国商业广告不信任,更有2/3受访者受到过虚假违法广告的伤害——这说明我国广告的公信力现状堪忧。大量含有虚假信息的药品广告更是被网民们誉为“社会公害”。
针对这种情况,国家食品药品督管理局早在2006年10月即下发了《关于建立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复审制度的通知》,通知要求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实行复审制度。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进行审查,对审查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负责。审查批准的广告应及时通过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批监督管理系统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据了解,自2006年8月开始,国务院部署了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去年7月国务院开展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其中加强对药品广告管理是其重要内容。
由此,全国药监系统不断加强了对违法药品广告的监管力度,仅从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发布了2007年第一期和第二期违法药品广告汇总名单。
同时,在去年年底,国家药监局还制定了《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实行信用管理办法》,信用等级的认定分为三级:守信、失信和严重失信,并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
2008年2月13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再次公布了2007年第三期违法药品广告汇总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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