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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720644
切断“以药养医”途径的“医药分开”之我见
http://www.100md.com 2008年11月15日 《中国医药导报》 2008年第32期
     [摘要] 本文就如何切断“以药养医”途径,如何进行“医药分开”,进行分析、探讨。笔者分析认为,切断“以药养医”途径的“医药分开”,可以改善医、药、患关系,可以促进医、药共同发展,给患者带来实惠。

    [关键词] 医药分开;医疗机构;药房;患者

    [中图分类号]R197.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3-7210(2008)11(b)-070-02

    “看病贵、看病难”,与医药卫生体制等因素有关,已为大家共同认可。切断“以药养医”途径的“医药分开”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能否会解决百姓看病“贵”、“难”问题?会带来何种影响?对比,笔者作如下初步探讨。

    1 如何切断“以药养医”途径,进行“医药分开”

    随着我国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实行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双向转诊”的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医药分开”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可以首先从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开始试点、推广。因为基层医疗机构实行“医药分开”,符合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要求,条件比大医院成熟早。把门诊药房完全转化为社会药房。但基层医疗机构仍应保留住院药房,住院药房的药品销售可以实行零利润或低利润的收、支两条线管理。从经济利益上真正实现“医药分开”。

    随着人们观念转变及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逐步取消门诊药房,保留住院药房。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逐步适应“双向转诊”的需要,住院药房也应实行药品零利润或低利润的收、支两条线的“医药分开”改革,确保医、药在经济利益上完全分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药学服务应转向以开展临床药学工作为中心,提高住院患者合理用药水平上来。

    国家应制定相应政策,鼓励医疗机构及医师节约药物资源,既花尽可能少的医药费用,又把疾病的防治工作做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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