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修订中医执业医师的执业类别和范围
借“两会”之机,记者有幸约见了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浙江中医药大学副校长连建伟。作为国家级名老中医,他的话题自然离不开中医。连建伟委员认为,修订现行《执业医师法》等法规中关于中医执业医师执业类别及执业范围的规定已是迫在眉睫。他建议,应将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类执业医师与西医临床类一起并入临床类中,一样划分为内、外、妇、儿、骨伤等专业,以中医中药的使用为主,但可以使用西医诊疗手段,并可在综合性医院及中医院相应专业科室执业。
根据现有《执业医师法》等相关规定,执业医师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四个类别。其中中医类别(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范围分为中医专业、中西医结合、蒙医专业、藏医专业、维医专业、傣医专业等。2006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关于修订中医类别医师执业范围的通知》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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