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谈判的国际实践及对我国的启示(2)
美国管理型医疗保健模式的特点就是让保险组织成为“第三管理方”,与医疗服务提供方进行自由、公正谈判,协商确定医疗服务的价格、数量标准和费用支付方式,运用经济杠杆使医疗卫生资源实现优化配置,防止医疗机构提供过度服务,以发挥最大效用。2.2 德国医疗保险中谈判机制的应用
德国是实行社会医疗保险模式的典型国家,其医疗保险机构都采取社会自治管理,不属于政府的行政事业单位。然而,联邦政府为支持谈判机制,特设立了协调行动委员会(半官方机构)来协调医疗保险机构与医生协会的谈判。医疗保险机构在全国总部一级设有理事会,在理事会下设立一个决策机构,吸纳了有关专家、雇主代表、工会方面代表等参加。通过三方面代表的谈判,一方面,保证了医疗保险所涉及的重要方面的意见能直接反映到决策机构,而且也使雇主可直接了解到法定医疗保险费用的使用状况,提高雇主缴费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谈判过程还可以促进工会和雇主进行直接进行对话,从而兼顾了各方利益,保证决策能够得到各方的理解和支持。
在德国的医疗保险管理机构中,设立了医疗保险公司的医学服务部(MDK)专门为医疗保险公司提供专业技术咨询和建议,其管理委员会由各类医疗保险公司州协会管理委员会成员的代表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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