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4年7794例高危及危重孕产妇救治管理与分析(2)
母婴安康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等妇幼卫生指标既反映了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又反映了一个国家的全民健康状况[1]。孕产妇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重要指标,它可以直接反映当地医疗卫生水平[2]。高危妊娠的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孕产妇及围生儿的死亡率[3],加强高危及危重孕产妇管理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有效措施。本研究将就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以下简称“我院”)近年来高危及危重孕产妇救治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探讨。高危妊娠是指凡妊娠时具有各种危险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及新生儿健康或导致难产的妊娠[4]。根据北京市孕产妇高危因素分类标准,将高危孕因素定义为不良产史、妊娠合并内科病、妊娠合并肿瘤、妊娠高血压病、产前出血、羊水异常、胎膜早破、胎儿生长发育受限、多胎、先兆早产、ABO以外的血型不合、不宜妊娠因素等。危重孕产妇是指妊娠开始至产后42 d内发生的严重威胁孕产妇及围生儿生命的急危重症[5]。包括产后出血、子痫、重度子痫、羊水栓塞、子宫破裂、弥散性血管内凝血、妊娠合并心衰、重症肝炎、急性脂肪肝、重症感染、急性胰腺炎、多器官功能不全综合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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