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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008264
美托洛尔与卡维地洛治疗慢性心力衰竭的临床效果(2)
http://www.100md.com 2017年2月5日 《中国医药导报》 2017年第4期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邯郸市中心医院心内科一病区2014年5月~2015年5月期间收治的131例慢性心力衰竭患者的临床资料进行研究,经X线检查、超声心动图检查、放射性核素检查、美国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评级等检查确诊,符合慢性心力衰竭的诊断标准[3],排除药物禁忌症和中途转院患者,采用随机平行对照法进行分组,对照组65例,其中男36例,女29例;年龄49~78岁,平均(63.1±3.3)岁;NYHA分级,Ⅱ级33例,Ⅲ级32例;病程1~5年,平均(2.83±0.18)年。观察组66例,其中男38例,女28例;年龄49~80岁,平均(64.1±3.2)岁;NYHA分级,Ⅱ级32例,Ⅲ级34例;病程1~4年,平均(2.13±0.09)年。两组患者在一般资料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 0.05),具有可比性。

    1.2 治疗方法

    所有患者均给予常规的利尿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进行治疗,在此基础上,对照组给予患者美托洛尔(烟台巨先药业有限公司,H37022364)治疗,6.25 mg/次,2~3次/d,之后根据患者病情适当增加剂量,最大剂量少于400 mg/d;观察组患者给予卡维地洛(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H20000100)治疗,3.125 mg/次,2次/d,口服2周,根据患者的身体状况及病情需要适当调整剂量,最大剂量少于100mg/d。所有患者均在治疗6周后进行疗效对比。

    1.3 观察指标

    (1)临床疗效:采用NYHA心功能分级标准进行评价[4],显效:心功能改善2级或以上,心力衰竭体征消失;有效:心功能改善1级,心力衰竭体征部分改善;无效:患者的心功能及心力衰竭体征均无变化或加重;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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