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视角下家庭医生服务的风险与防控(3)
2 签约服务中供方的风险防控2.1 加强供方的权利保护
作为服务的提供者家庭医生团队和服务的接受者签约家庭都平等的享受权利,也得平等的履行义务,但目前社会舆论仅强调了家庭医生的义务和签约家庭的权利。本文认为家庭医生应享有以下权利:①获得医疗费用;②知晓签约家庭基本健康情况;③针对签约家庭个性化的健康需求设计个性化签约服务包;④免受骚扰、欺凌和暴力、在遭受歧视和不公平待遇后可以向工会投诉的权利等。而签约家庭的义务则包括:①应按协议支付服务费用;②如实向家庭医生汇报身体健康状况;③尊重、信任并主动与家庭医生团队建立良好关系;④理解配合家庭医生的日常工作,如在要求家庭医生团队在非常规检查日上门服务时,做到提前预约,以免影响家庭医生的其他工作。
2.2 明确服务的内容
对于基础性和个性化签约服务的地位,笔者认为基础性签约服务应作为主要的工作任务,基础性签约服务包中涵盖的内容也应是家庭医生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开展个性化签约服务这一项不应作为一项硬性的任务,而应作为额外的补充,类似于附随的任务。签约家庭的健康状况各不相同,没有办法统一个性化的服务包,个性化服务包是要在家庭医生对签约家庭的健康情况有一定了解之后才可制订出来的。如用药指导,需要家庭医生团队在长时期跟踪了解患者的具体身体状况后,才可以给出具体的指导意见。家庭医生团队构成参差不齐,有的团队人员较少,工作量大,难以承担个性化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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