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古籍中的水之药用探讨(2)
1 发展阶段1.1 初步认知——内容过简、分类不清
第一阶段主要指唐代以前。此时的本草古籍数量较少,内容较为简略,在水之药用记载中也有所体现。首先,本草古籍开山之作《神农本草经》现流传版本中,上中下三品365种药物未见水之踪影。其次,在之后成书的《名医别录》下品卷三中虽出现了关于水之药用记载,即:“半天河:微寒。主治鬼疰,狂,邪气,恶毒。”“地浆:寒。主解中毒,烦闷。”[5]但在名称上并未对两类水进行相应的介绍,药效记载过简,给今人理解带来不便,对医者用药指导作用有限。再次,《本草经集注》虽尽量补充了这两类水的相关记载,在分类上却容易引起质疑。按照“疗寒以热药,疗热以寒药。饮食不消以吐下药。鬼疰蛊毒以毒药。痈肿疮瘤以疮药,风湿以风湿药,各随其所宜”的用药原则,半天河能够主治鬼疰,应为毒药。《本草经集注》中也确把此水归为玉石下品,但根据其旁注此水为“竹篱头水或空树中水”应无毒性,被列为下品,缘何[6]?
总之,水之药用在初步认知阶段的亮相不算惊艳,记载类型不仅少且在性味等方面内容极简。一是当时医者在识药上由于地域、认知水平等限制造成的,二是药物分类受到了当时社会思想的影响。如上、中、下三品分别对应于天、人、地,是受“汉代三才思想的影响”[7]。
1.2 逐渐重视——种类增多、内容增详
随着本草古籍的不断增多,关于水之药用的论述也逐渐丰富起来,具体体现在唐宋元时期的本草古籍中。唐代最具有代表性的是官修《新修本草》与陈藏器所编著的《本草拾遗》。前者被誉为中国第一部药典。后者则被李时珍盛赞“其所著述,博极群书,精核物类,订绳谬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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