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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831088
痴呆患者预立医疗照护计划的研究进展(2)
http://www.100md.com 2020年7月5日 《中国医药导报》 202019
     3.2 开展ACP的时机

    欧洲肿瘤内科学会2014年ACP临床实践指南[15]指出,不可治愈性疾病的患者应尽早讨论ACP。由于能力丧失在痴呆症的某些阶段是不可避免的,有时是在疾病发展的早期[16]。而且ACP只能在痴呆患者有能力的情况下实施,并在其丧失能力时生效[17]。因此,《痴呆实践指南》也鼓励患者在决策能力不受影响时实施ACP[18]。当患者知道自己的预后较差并在家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是适合与患者讨论ACP的时机[19]。例如在轻度痴呆期进行积极的ACP沟通可确保患者在整个疾病过程中保留自主权[20]。但现实中,即使很多患者在患痴呆症之前就有其他并发症,但通常仍旧不会去讨论ACP[21]。另一方面,寻找与痴呆患者对话的合适时间可能不能遵循分阶段的方法,但最好在一段时间内多次进行[22]。

    3.3 ACP的实施人员

    中国台湾《预立医疗照护咨商作业办法(草案)》中指出[23],ACP团队应至少包含3名成员:1名医师或护理师、1名社会工作人员或心理师、1名医疗人员或具有社会工作资格的专职人员,而且ACP团队成员必须通过课程考核取得认证,且每年应接受继续教育课程。其中,护理人员作为发展和推广ACP的主力军,在提供信息咨询、充分沟通讨论、帮助患者作出生命决策及签署生前预嘱等方面应发挥重要作用[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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