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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同居不结婚
http://www.100md.com 2015年4月1日 《特别文摘》 2015年第7期
     周末去汉堡的朋友家拜访。两口子住在易北河边的复式公寓内,男主人在汉堡市议会工作,是位政治家,女主人在一家公司里做文秘。年纪都在35岁上下,收入不错,是典型的中产阶级。他们有3个小孩,一对双胞胎男孩,7岁了,刚上学,前几年又生了一个小男孩,4岁,上幼儿园。我去做客时,3个小家伙正在撒欢,一边追逐打闹,一边“爹地、妈咪”地叫个不停。

    男女主人十分恩爱,一家人其樂融融。奇怪的是,他们却称对方为“男朋友”和“女朋友”。“你们……还没结婚吗?”我问。“是的,我们生活在一起10多年了,我们不是夫妻。”他们回答。

    在德国,情侣同居数年,生儿育女却不结婚的实在太多了。2014年的统计数字称,有父母和小孩的传统家庭在德国还不到三成。一方面德国年轻人独立早,观念开放,很少有父母逼婚或者女方大龄未嫁的社会压力,非婚生子女也不会被歧视。另一方面,在德国离婚的成本太高,光是赡养费、养老金平衡权这些法律条文就能把人折腾得够呛。因此,对于德国人来说,进入围城不是那么必要的事。

    “难道你们之间不需要承诺吗?不愿意为彼此的未来负责吗?”我问。“我们有一份同居协议,例如房租的分配,双方对生活费及抚育小孩的贡献,都写得很清楚。”女主人说,“这保证了我们关系的平等,如果有分歧,也可以通过协议来解决。但对于爱情的忠诚,根本不需要通过婚姻来体现。”

    他们觉得,婚姻是一种社会关系和法律关系,而爱情是非常隐私的。“我们两个人相爱,为什么要跑到市政厅去公证盖章呢?我们为什么要主动请求政府来约束我们的感情呢?”男主人反问我。

    这不仅仅是德国70后、80后的生活选择。我的房东是一对75岁的老年情侣,同居20多年,保持AA制生活,连一顿饭你吃了仨土豆我吃了俩土豆都会算清楚。不过前不久他们决定领证了。

    “恭喜啊,可……为什么?”我尴尬地问道。“哈哈,因为我前些日子因高血压住院了,我老伴不是法定配偶,没法来医院探视我啊。”房东说,“于是,我们干脆就领证啦!”

    (摘自《南方人物周刊》 图/傅树清), 百拇医药(盐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