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仔不就是小狗吗
多年前,《上海电视》周刊约我写一个专栏,每星期一篇,定时交稿,我欣然答应。可是第一星期交出稿去就被毙了。我的题目是《狗仔不就是小狗吗》,起初还死不瞑目,后来才知道,电视台娱乐频道要了解明星的各种消息,就要靠本台和本刊的编辑记者四处打听,狗仔是也。我说他们都是“小狗”,这专栏不是撞枪口上了吗?我的那篇文章是这样写的:专门报道娱乐方面的记者叫“娱记”,可是,专门报道财经的记者不叫“财记”,报道公共环境的也不叫“公记”,报道母子亲情的也没听说叫什么“母记”。可见大家伙对娱乐记者挺照顾,因为他们的成功报道不仅要靠勤勤恳恳、踏踏实实,还需要“钻营”。
娱记还有个称呼叫狗仔,一帮娱记呢,就叫狗仔队。这个称呼多半是歌星舞星影星笑星给他们起的。说句公道话,这不算骂人。不叫疯狗,不叫狗东西,不叫狗日的,狗仔这叫法挺亲切的呢。
狗仔不就是小狗吗?小狗是喜欢跟人的,总是在人的脚边缠来绕去;狗仔队也喜欢跟人,总是在明星的身边缠来绕去。
比尔斯俏皮地说:记者就是“用猜测构筑通往真理之路,同时又用字句的狂风暴雨把它摧毁”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4209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