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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洋务,不懂国务
http://www.100md.com 2017年4月1日 《特别文摘》 2017年第7期
     李鸿章之所以被称为“卖国贼”,最大的原因与他签订的诸多条约有关。一提到清朝的条约,必然是中学历史课本思维,那就是条约都是不平等的、丧权辱国的。其实,除了割地赔款的条约外,也有一些是平等互惠双赢的条约。如同治十一年(1871年),李鸿章与日本签订的《中日修好条规》,条约中有很多平等互利条款。如“两国既经通好,自必互相关切。所有沿海各通商口岸,彼此君应指定处所,准听商民来往贸易。两国所属邦土,亦各以礼相待,不可稍有侵越。两国政事禁令,各有异同,其政事应听己国自主,彼此均不得代谋干预,强请开办。两国均可派秉权大臣,并携带眷属随员,驻扎京师”。

    在李鸿章签订的三十余个不平等条约中,骂声最大的非《马关条约》莫属。《马关条约》签订后,割让台湾,赔偿2亿两白银。自从这个条约签订后,李鸿章算是坐实了“卖国贼”的称号。

    其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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