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卫生技术评估:20年的发展壮大?
卫生保健,HTA及其在加拿大卫生保健决策中的应用,技术评估中的现存问题,其他行政区的经验
加拿大卫生技术评估:20年的发展壮大?卫生技术评估 HTA 决策制定
在过去的40年中,加拿大的国家卫生保健制度是由公共资金支持的,无论公民的支付能力如何,均确保其通过“合理途径”获得“医疗必需”的卫生保健服务[1]。然而与其他欧洲国家不同,加拿大的卫生保健体系在行政上是分权的,由13个独立的省和地方医疗保险计划组成。这些受共同价值(例如,公平与一致)引导并负责满足基本保险范围标准的计划决定了在行政区内如何组织、管理和提供卫生保健。因此,关于将何种新技术纳入公共资助服务“一揽子”的决策,取决于各省和地区,联邦政府的作用主要是对药品上市的批准进行限制和对专利药品的价格进行管制。但联邦政府仍然负责向特定人群提供服务,包括退伍军人、军队、原住民和囚犯。
加拿大在卫生技术评估(health technology assessment,HTA)领域(一个为支持购买或确定保险范围而发展起来的领域)的发展史反映了国家卫生保健体系分权的特性。伴随着20年前卫生技术评估委员会(CETS)[现名为健康干预评估技术和方法署(ATEMIS)]在魁北克省的建立,加拿大的卫生技术评估从省一级层面开始[2]。大约与此同时,一个代表联邦、省和地方卫生部门的联合委员会将HTA作为其主要的优先项目之一,并宣布成立一个名为加拿大卫生技术评估协调办公室[后于2006年更名为加拿大药品与卫生技术局(CADTH)]的独立的国家级HTA机构。该机构由省、地方和联邦政府提供资金支持,其职责是为13个公共保险计划提供关于药品及其它卫生技术(包括器械、程序和系统)的公正、基于证据的临床和经济信息。自此,HTA在加拿大以技术确定保险范围的政策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随着评估需求超出国家HTA部门的可用资源,并且需求类型扩展为包括由不同视角而非社会视角带来的特定背景问题等,过去20年,在医院、地区卫生部门和各省均可见到许多地方性的HTA行为。与以往相比,目前各级政府的决策制定者更多地投资于“制度化”的HTA,这形成了不断发展中的国家与地方评估相结合的景象。
本文中,第一部分描述了在加拿大卫生保健决策中HTA的进行和使用情况。第二部分描述了卫生技术评估中现存的问题。第三部分阐述了作者关于加拿大卫生技术评估经验教训的个人观点。
一、HTA及其在加拿大卫生保健决策中的应用
保险范围政策制定的过程不仅随省或地区的不同而变化,同时也与技术类型相关(即药物技术和非药物技术),包括进行和使用HTA的方法。
(一)国家进行的HTA
加拿大国家卫生技术评估局(CADTH)是该国最大的HTA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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