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省鞍山市法定传染病疫情分析
口病,1资料与方法,2结果,3讨论
隋 丹传染病是指由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虫感染人体后产生的具有传染性、在一定条件下可造成流行的疾病[1]。随着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尤其是儿童免疫规划疫苗的广泛应用,许多传染病发病率已明显下降,但有些传染病,如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手足口病等仍广泛流行,与此同时人禽流感、中东呼吸综合症等新发传染病不断出现,严重威胁着人类健康,传染病仍是我国主要的公共卫生问题[1-2]。因此,与时俱进地对传染病疫情进行分析对制定和完善传染病防制对策极其重要。为了解和掌握鞍山市传染病疫情形势、流行特征及重点传染病情况,本研究对 2016年鞍山市法定传染病疫情资料进行分析,为制定和调整防治策略、有效降低传染病发病率提供科学依据。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2016年全年鞍山市法定传染病发病数据及人口资料分别来源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中的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和基本信息系统。
1.2 研究方法运用Excel和SPSS软件对2016年鞍山市法定传染病发病数据进行描述性流行病学分析,分析内容包括疫情概况、三间分布(人群、地区、时间分布)及鞍山市重点传染病发病情况。
2 结果
2.1 疫情概况
2.1.1 发病、死亡情况2016年鞍山市报告各类法定传染病17种8032例,年发病率为232.14/10万人。死亡30例,年死亡率为0.87/10万人,死亡占法定传染病发病总数的0.37%。全市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传染病报告12种4491例,年发病率为129.80/10万人,死亡30例;丙类传染病报告2673例,年发病率为102.34/10万人,无死亡病例。
2.1.2 病种排序乙类传染病中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为肺结核、病毒性肝炎、梅毒、猩红热、艾滋病,占乙类传染病发病总数的92.1%。丙类传染病中发病前三位的病种为手足口病、其他感染性腹泻病和流行性腮腺炎,占丙类传染病发病总数的98.31%。手足口病连续多年居全市发病首位,占发病总数的26.94%。死亡病种分别为艾滋病、肺结核和病毒性肝炎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7976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