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医疗服务供给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保险,1德国医疗服务体系,2德国公共合同型的医疗服务供给模式的评价,3德国公共合同型的医疗服务供给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周俊婷 李 勇 胡安琪 马志爽德国的医疗服务是典型的公共合同型医疗体制模式。作为世界上第一个建立社会医疗制度的国家,德国公共合同型的医疗服务供给模式比较完善,有效地解决了国民的就医问题,在全球范围内也享有较高的声誉。早在19世纪80年代,俾斯麦执政时期,德国就颁布了第一部医疗服务法规《工人疾病保险法》,当时的医疗服务体系被称为“俾斯麦模式”。1883年,德国通过《疾病社会保险法》,标志着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同时也标志着世界上第一个医疗保险制度的产生[1]。德国的医疗服务在可选择性、可及性、服务技术水平等方面便显出独到的优势,但为解决国家统一后参保人数大幅上升、保费入不敷出等问题,德国政府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持续改革,逐步形成现在的公共合同型医疗服务供给模式。本文通过研究德国典型的公共合同型医疗服务体系,并对其进行深入分析与评价,从而为推动我国当前医疗服务的供给侧改革总结国际经验。
1 德国医疗服务体系
德国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分为两部分,一是以传染病控制为主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二是一般医疗服务体系[2]。其中,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主要指传染病监测与控制体系,是由政府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完成的,其中分为联邦、州、县三级。德国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不是本文研究的重点,故不再赘述。下面主要介绍德国的一般医疗服务体系,一般医疗服务体系大致分为四个部分,即开业医生、医院、康复机构、护理机构。
1.1 开业医生开业医生一般由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构成,属于私人开业者,主要提供一般门诊检查与咨询服务等。开业医生的诊所一般都是由开业医生自己投资与建设的私人医疗机构。国家会根据人口、地理等因素规定不同区域开业诊所数量与基本资质标准,达到标准的医护人员可以申请独立开业,通过提供相关医疗服务,获得收入。患者首先可以自由选择一家开业医生的诊所就医,如果开业医生认为患者需要住院,再为患者开具转诊手续。另外,开业医生的医疗保险支付采取的是总额预付制,一般保险机构会按一个地区的所有开业医生服务的参保人数总量、参考价格等相关因素,确定一个费用总额,再根据其服务点数确定每个医生的收入,同时限制每个医生的最高点数。开业医生主要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是德国医疗服务体系的基石。
1.2 医院德国的医院不提供门诊服务,主要提供各种住院治疗服务,分为公立医院、私立非营利性医院和私立营利性医院。其中,公立医院是由政府直接投资并管理的(也存在大学代管的);私立非营利性医院大多由教会、慈善机构或各种基金会捐助建立并管理,其运作方式与公立医院大致相同;私立营利性医院也是由政府投资兴建并委托给私人机构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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