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实施前后青浦区公共场所控烟现况分析
1对象与方法,2方法,3统计分析,2结果,1环境观察结果,2公共场所内人员调查结果,3讨论
谢玲丽,卢灿广,邵杏芳,郁 晞·调查研究·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实施前后青浦区公共场所控烟现况分析
谢玲丽,卢灿广,邵杏芳,郁 晞
目的对《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以下简称“修正案”)实施前及实施1个月后,青浦区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情况及有关人员对控烟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进行比较。方法现场观察上海市青浦区107家公共场所的控烟措施实施情况,并随机选择场所内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进行问卷调查。结果“修正案”实施后公共场所内宣传材料、警示图片和禁烟标识的张贴率都有明显上升;所有室内吸烟室均取消;公共场所三个时间点吸烟人数明显下降;场所内工作人员1周内没有吸二手烟的人数为97.5%,明显高于立法前;《条例》修正案的知晓率、室内全面禁烟支持率及控烟知识的知晓程度均有所上升等。但是立法后部分室内场所仍然摆放烟具,场所内发现烟蒂;公共场所内吸烟现象未进行劝阻的为 38.5%,与立法实施前无区别。结论“修正案”实施后控烟工作效果显著,但仍存在一定问题。
公共场所; 控烟;立法;被动吸烟
我国成人吸烟人数3.16亿,二手烟暴露者有5.4亿人[1],创建无烟环境可以充分保护人群免受二手烟危害[2]。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以下简称“修正案”),将控烟正式立法,并于2017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解“修正案”的颁布与实施对青浦区公共场所控烟情况和人员对吸烟危害知晓率的影响,青浦区分别在2016—2017年立法前后对区内各类公共场所控烟执行情况进行了监测评估。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根据青浦区各类公共场所的基本情况,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方法,两次各抽取107家场所进行调查。每个场所分别进行一次环境观察,并随机抽取21名人员(包括负责人1名、工作人员10名和来访人员10名,工作人员不足10名按实际人数调查)进行问卷调查。
1.2 方法
调查分2次进行,分别在2016年10月和控烟立法后1个月(2017年4月)开展。调查采用观察法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
观察法:以顾客身份进入观察现场,观察30min,对观察结果进行记录,统一填写《控烟环境观察记录表》。主要内容为场所硬件设施观察、流动人口数、吸烟人数、劝阻人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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