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期间苏州市伤害死亡状况分析
顺位,死因,1材料和方法,1数据来源与死因分类,2研究方法与统计分析,3质量控制,2结果,1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苏州市伤害死亡状况,2疫情对伤害死亡的影响分析,3讨论
韦晓淋,黄春妍,王临池,华钰洁,刘志浩,陆 艳伤害是影响我国居民身体健康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1]。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居民响应政府号召在家隔离。外出减少可能会导致跌倒、交通事故等类型的伤害,使死亡率有所下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也可能会给社会公众的心理带来恐惧、焦虑等情绪[2],从而导致疫情期间自杀等伤害的死亡率有所变化。本研究对新冠疫情期间苏州市居民伤害死亡状况及新冠疫情对市民因伤害造成死亡的影响进行了研究。
1 材料和方法
1.1 数据来源与死因分类
选择2020年1-4月新冠疫情期间(2020年1月24日24时起,江苏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实行最严格的科学防控措施;自2020年3月27日24时起,江苏省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级二级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响应。考虑产生效应的潜伏性和滞后性,时间段选为2020年1-4月)和前五年同期的死因监测数据。以苏州市2020年户籍人口为研究对象,人口数据来源于苏州市公安局,死亡数据来源于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死因监测系统。根据中国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进行人口数的标准化。死因按照国际疾病分类ICD第10版编码归类。本次分析需要用到的疾病(编码)包括伤害(V01-Y89)、跌倒(W00-W19)、交通事故(V01-V99)、溺水(W65-W74)、自杀(X60-X84)、意外中毒(X40-X49)、火灾(X00-X09)、砸死(W20)、意外窒息(W75-W77,W81-W84)和触电(W85-W87)。
1.2 研究方法与统计分析
采用流行病学方法描述伤害及伤害主要类型的死亡率和标化死亡率;用Excel和SPSS 19.0软件建立数据库并进行统计分析;不同人群中伤害死亡率比较用χ2检验;死亡率变化趋势进行χ2趋势检验,检验水准α=0.05。死亡率的变化幅度(%)= (2020年的死亡率-前五年平均死亡率)÷前五年平均死亡率×100%。
1.3 质量控制
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负责死因登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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