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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29432
我国生物专利申请中的问题分析和应对研究
http://www.100md.com 2011年2月9日 中国医药生物技术 2011年第3期
专利法,说明书,1申请前的准备工作,1科技论文和申请文件的撰写和递交时间,2生物材料,2说明书中的实施例和试验数据,3权利要求书的撰写,1不授权的主题,2权利要求要得到说明书的支持,4审查阶段的问题与应对
     韩世炜,彭茂祥,冀小强

    随着我国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全社会专利意识的逐步提高,我国专利申请的数量和质量在不断提高,生物领域亦是如此。相对其他领域,生物领域的专利申请有其特点:技术方案一般较为复杂,而且专利法中有一些条款是专门针对生物领域制订的。因此,在生物领域的专利申请中,不但会遇到其他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也会有很多生物领域的特殊问题。本文分析讨论了生物专利申请中经常出现的具有领域特殊性的典型问题,并提出了应对措施。

    1 申请前的准备工作

    生物科学是一门实验科学。准备申请专利的个人或单位往往经过长期的科研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实验成果,希望将这些成果在科技期刊上登载出来,同时还希望将自己的劳动成果以专利的形式保护起来,以获得经济利益等方面的回报。科研人员比较擅长撰写科技论文,有些申请文件基本是按照科技论文的模式稍加变化而来。但是,专利申请文件与科技论文的要求还是存在一些差异的,有时候照搬科技论文可能会出现实质性缺陷,某些缺陷甚至无法通过对申请文件的修改而得到克服,造成专利申请被驳回。因此,如果一项研究工作计划申请专利,应当针对专利申请的要求及早进行准备。

    1.1 科技论文和申请文件的撰写和递交时间

    在前些年的审查实践中,出现多例以申请人或发明人已发表的科技论文为基础申请专利而被驳回的案例。按照专利法第 22 条第 2 款的规定,由于这些专利申请的内容已被发表的科技论文完全公开,因此这些申请不具备新颖性,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即使申请的时候在科技论文的基础上稍微进行了一些调整,这些申请也很有可能仍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 22 条第 3 款的规定,因此建议一般应先申请专利,再将论文投稿出去,至迟也要待科技论文在期刊上公开以前将专利申请递交上去。对于硕士、博士论文,应在公开答辩前递交专利申请。

    1.2 生物材料

    生物领域不可避免地需要使用生物材料,而生物材料的获取和其他领域的普通材料相比存在特殊性。主要涉及以下问题:

    1.2.1 生物材料的获得有可能违反社会公德 某些发明必须使用的生物材料的获得有可能触及专利法第 5 条第 1 款不得违反社会公德的规定,例如,在干细胞研究中,某些科研人员可能是从流产的胚胎中分离获取胚胎干细胞,然后将胚胎干细胞进行各种处理,以得到不同分化阶段的分化细胞。在该研究中,虽然研究的重点在于摸索对胚胎干细胞进行处理的条件,但由于胚胎干细胞本身的获得依赖于胚胎,这在审查指南中被认为属于人胚胎的工业或商业目的的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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