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和法则与肿瘤治疗
癌毒,邪气,1调和法则之基础,2调和法则之源流,3肿瘤之特性,4调和之应用,1调和之目的,2调和之手段
陈赐慧 花宝金(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北京,100053)
对于“调和”二字的认识,《说文解字》有云“调,和也”“和,相应也”。张景岳在《景岳全书·新方八略·和略》指出:“所谓调者,调其不调之谓也。”“和方之制,和其不和者也。”“……凡气有不正者,皆赖调和。”目前调和法则广泛应用于中医药的治疗中,在肿瘤治疗中,调和亦成为关键的法则。
1 调和法则之基础
中医学与古代哲学思想密切相关,许多理论概念均来源于哲学名词。其中一个最重要的思想和价值取向就是“中和”,“和”即“中”,“中”即“和”,二者基本一致[1]。《中庸》认为“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老子《道德经》提出:“……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古代的哲学思想不仅将“和”作为宇宙生命运动的法则和规律,而且认为其本身具有趋向于“和”的自发调控机制。因此董仲舒的《春秋繁露·循天之道》认为“天地之道,虽有不和,必归之于和。”由于中医学医哲思想的相互借鉴,古代医家亦将调和的法则作为其诊疗的基本法则。如《内经》“和于阴阳,调于四时”“血气不和,百病乃变化而生”,“因而和之,是谓圣度”。张景岳亦认为“……和之义广矣,亦犹土兼四气,其于补泻温凉之无所不及,务在调平元气,不失中和之为贵也”。由此可见,基于“和”的基本思想,调和法则成为诊治疾病的大法。
2 调和法则之源流
关于调和法则的记载,最早可追溯于《内经》。《内经》中曾多次提到“和”的概念,但其主要指的是人体的正常生理状态。如《素问·六节脏象论》中“……气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灵枢·脉度》中载:“肺气通于鼻,肺和则鼻能知香臭矣;心气通于舌,心和则舌能知五味矣;肝气通于目,肝和则目能辨五色矣;脾气通于口,脾和则口能知五谷矣;肾气通于耳,肾和则耳能闻五音矣。”还有《灵枢·本脏》提到“血和”、“卫气和”“志意和”等等。对于调和的治法,无明确论述。张仲景的《伤寒论》亦未明言“和法”,但其创制了小柴胡汤、半夏泻心汤、桂枝汤、黄连汤,将调和阴阳、寒热、肝脾及攻补兼施的法则贯穿于实践之中。
金·成无己首先在理论上明确提出和解法。他在《注解伤寒论》中提出“……与小柴胡汤以和解之。”《伤寒明理论》则指出“伤寒邪气在表者,必渍形以为汗;邪气在里者,必荡涤以为利;其于不外不内,半表半里,既非发汗之所宜,又非吐下之所对,是当和解则可矣,小柴胡为和解表里之剂也”,认为和解即是解少阳半表半里之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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