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伏贴敷联合鼻敏方治疗变应性鼻炎的疗效分析
王亚琴 葛灏 傅晓东


摘要 目的:观察三伏贴敷联合鼻敏方防治肺气虚寒型变应性鼻炎(AR)的疗效及对血清总IgE、血清白细胞介素-4(IL-4)、IL-17水平的影响。方法:选取2017年7月至2018年9月南通市中医院收治的肺气虚寒型AR且处于发作期的患者160例作为研究对象,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80例。对照组单独服用鼻敏方治疗,观察组采用三伏贴敷联合口服中药鼻敏方治疗,记录并比较2组患者治疗前(T0)、治疗结束(T1)和治疗结束6个月(T2)的症状、体征及VAS评分,临床疗效和血清總IgE、IL-4、IL-17水平的变化。结果:观察组T1、T2时的症状、体征及VAS评分和血清总IgE、IL-4、IL-17水平均显著低于对照组(P0.05),具有可比性。本研究经南通市中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批通过(伦理审批号:TZYK伦201712)。
1.2 诊断标准 本研究中所纳入的患者同时符合西医和中医诊断标准。西医诊断标准参照《变应性鼻炎诊断和治疗指南》[5],根据患者的病史、临床症状及体征、变应原皮肤点刺试验等进行确诊。中医诊断标准参照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12年出版的《中医耳鼻咽喉科常见病诊疗指南》[6]中肺气虚寒型辨证标准拟定。
1.3 纳入标准 1)所有患者均符合上述中、西医诊断标准;2)患者及家属知情同意,能配合检查及治疗;3)治疗前1个月未接受任何药物治疗。
1.4 排除标准 1)对贴敷药物敏感,贴敷穴位局部皮肤有破溃者或患有接触性皮炎等不宜行三伏帖敷者;2)本来就患有急慢性鼻炎、鼻窦炎、鼻息肉等鼻部疾病的患者;3)合并心脑血管、肝肾等重要脏器和器官严重疾病者或精神病患者;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1.5 脱落与剔除標准 1)研究过程出现对贴敷药物敏感或者其他不良反应者;2)治疗结束后搬离本市无法进行随访或其他原因造成失访者;3)治疗结束后6个月未及时参加检查或疗效评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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