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药占比谈临床药学服务
药费,药师,1药占比指标的合理性问题,2实行药占比指标控制的弊端,3溯本正源,解决之道在于临床药学服务,4结语
李有富,李魏林湖北省襄阳市铁路中心医院,湖北襄阳 441000
为逐步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直不遗余力地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地卫生主管部门也在积极实践,探索改革新路子、新举措,其中首当其冲的就是要改变“以药养医”的现状,压缩药品费用的不合理增长空间,降低患者医疗费用,减轻老百姓看病的负担。自江苏省卫生厅财政厅2004年7月颁发《控制医疗机构药品收入比例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来,“药占比”便成为医改中的热门词汇,各地卫生主管部门更是把药占比作为医院医疗质量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其目的正是顺应医改大潮,控制近年来药品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及药品滥用现象,解决百姓看病贵的问题。笔者身为卫生工作者,也是国家各项医疗政策的基层执行者,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对控制药占比指标在实际医疗活动中是否能达到预想的效果心存质疑,故作此探讨。
1 药占比指标的合理性问题
药占比,即药品收入占医院医疗收入的比例,其计算方法为: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药品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100%。
《意见》提出,2004年江苏省三级医院药占比上限控制指标为:三级综合医院为48%,儿童医院为56%;三级中医院为54%(省中医院为58%);肿瘤医院为58%;精神病医院为49%;传染病医院为59%;口腔、妇产科医院不得高于2003年的比例。三级医疗机构2003年度低于此控制指标的,今年要继续有所下降。文件并未对二级医疗机构及社区服务机构的药占比进行规定。
笔者深信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6219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