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个体服务计划对惠州市精神分裂症患者康复的影响
管理模式,生活质量
王锋锐++++++李鹏辉++++++王丽辉++++++黄群明[摘要] 目的 探討社区个体服务计划管理模式对惠州市精神分裂症患者疾病情况及生活质量的影响,为推广个体服务计划社区管理模式提供依据。 方法 选择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惠州市复员退伍军人医院精神科于2012年1月~2015年12月实施社区个体服务计划的精神分裂症患者396例作为观察组,另选择2009年1月~2011年12月按照常规的社区管理模式进行管理的精神分裂症患者350例作为对照组,两组患者干预时间均为12个月。采用阳性和阴性症状量表(PANSS)、生活质量综合评定问卷(GQOL-74)对患者入组时、干预后12个月的病情状况及生活质量进行评估。 结果 两组患者干预前PANSS评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 0.05);干预后PANSS各项评分均明显低于干预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0.05);干预后GQOL-74各维度评分均明显高于干预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0.05). After intervention, the items scores of PANSS were significantly lower than before intervention, with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P 0.05). After intervention, the items scores of GQOL-74 were significantly higher than before intervention, with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P 0.05),具有可比性。本研究经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患者及家属知情同意。
1.2 纳入与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①所有患者均符合ICD-10(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的诊断标准[2];②年龄为20~60岁;③病程在3年以上;④患者服用药物维持治疗,病情稳定;⑤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总分在50分以内。排除标准:①伴有严重的躯体性疾病;②长期酗酒及酒精中毒;③无人监护的独居患者。
1.3 方法
对照组实行传统护理模式,即密切关注患者的情绪变化,遵医嘱按时服用抗精神病药物,注意环境因素变化对病情的影响。观察组在对照组基础上,开展社区个体服务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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