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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55943
我国医疗机构在医疗纠纷管理中的失范问题与改进对策
http://www.100md.com 2019年1月6日 中国医药导报 2019年第35期
医务人员,危机,1从医疗机构角度看我国医疗纠纷发生的成因,1医疗机构没有有效保障患者知情权的实现,2医疗机构逐利性趋势增强,服务意识下降,3医务人员的工作失误与过错,4医疗资源紧张,2医疗纠纷问题的深层因素——
     张韶国 刘 畅 赵 越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党委办公室,河南洛阳 471000

    近年来,我国医疗纠纷爆发的频率明显增长,医患矛盾也频频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据调查,我国医疗纠纷的数量每年以10%~20%的速度增加[1]。医疗纠纷的发生是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既有医患沟通问题,又有患者及家属的问题,还有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等因素。但从医疗机构自身管理的角度看,医院对医疗纠纷管理失范是无法切实防范医疗纠纷发生、有效化解医疗纠纷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本文从规范医院医疗纠纷管理视角探讨医疗纠纷的预防与解决机制,以期对相关工作有所助益。

    1 从医疗机构角度看我国医疗纠纷发生的成因

    医疗纠纷的发生一般都不是单方面出现问题的结果,但作为消费者的患者是个体,其个体特殊因素无法把控,而消费者整体法治意识的提高、医疗常识的普及是需要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而逐步解决的,因此医疗机构当前能够做的是有效反思自身存在的问题,从而采取措施控制或者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从医疗机构自身原因看,我国医疗纠纷发生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1 医疗机构没有有效保障患者知情权的实现

    医疗服务不同于普通的合同关系,具有明显的不可预期性,存在着潜在的高风险,但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医患双方掌握的信息不对称,绝大多数情况下患者及家属对于疾病都缺乏足够的认知,单方面对医疗技术期望过高、对诊疗效果期望过高,却忽视特殊情况的存在。医疗机构人员由于缺乏纠纷预防意识、服务意识等原因,欠缺与患者及家属的有效沟通,不能保障患者对自身病情的知情权和对诊疗方案的选择权,加剧了患者及其家属对医院和医生的不信任。一旦在医疗过程中出现问题就会使矛盾恶化,直至演变成医疗纠纷。

    1.2 医疗机构逐利性趋势增强、服务意识下降

    医疗体制改革的进行,促使医疗服务市场化更加明显,医疗机构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医院管理体制必须随之改革[2]。而现行医院多注重营利性管理,弱化了公益性,这成为医疗纠纷发生的潜在诱导因素。医疗纠纷的发生,一定程度上因为医务人员工作过程中不愿转变既有工作观念,不愿履行工作中应有的义务、承担应有的职责,不注重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都特别容易引发医疗纠纷。

    1.3 医务人员的工作失误与过错

    由于医学科技水平迅速发展,当前一些机构衡量医院等级高低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现代化医疗设备的多寡。过分依赖于现代化的医疗设备和器械,部分医务人员自身医务水平低下,简单凭仪器说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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