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病种成本测算方法的对比实证研究
材料费,分摊,1资料与方法,1一般资料,2方法,2结果与分析,3讨论与建议,1两种测算方法的比较,2两种测算方法的使用体会,3提高效率,节约耗材是成本管控重点
袁淑婷 陈 颖 邵明慧 蒋婷婷 原浩爽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财务处,北京 100044
2019 年6 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了相关通知,确定北京、上海等全国30 个城市为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国家试点城市,自此医保支付方式从“按项目付费”到“按病种付费”的变革在全国范围内提上日程[1]。统一、有较强可比性和可操作性的病种成本核算方法亟需确立,以应对国内大部分医院信息系统水平不高、成本核算数据基础不健全导致病种成本核算开展困难的问题[2-5]。本研究通过两种方法(一是基于患者收费情况测算成本核算;二是基于临床路径成本发生地进行成本归集的病种成本核算)对病种成本进行核算。根据结果对两种方法进行比较分析,探讨其使用心得。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资料来源于北京市和江西省5 家三甲医院2019 年全年样本病种的病案首页数据,同时设计发放调研表进行成本基础数据采集,病种从2020 年1 月2 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有关病种临床路径(2019 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933 号)[6]所发布的2019 年版224 个有详细临床路径的病种中进行筛选,选择标准为各样本医院中数据库结算病例数较多、诊疗流程较规范、临床路径较明确的病组。具体病种名称为:髋关节骨关节炎(原发性或继发性),行全髋关节置换术(以下简称“髋关节骨关节炎”,ICD-10 编码为M16);重度膝关节骨关节炎,行全膝关节置换术(以下简称“膝关节骨关节炎”,ICD-10 编码为M17);慢性扁桃体炎,行扁桃体切除术(以下简称“慢性扁桃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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