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品陈列的原则
我们医院作为部队的三甲医院,业务量很大,药品品种达2000种左右,尽管药房面积很大,但药品的摆放和管理有一定的难度。同时随着医药连锁企业的飞速发展和人们健康意识的日益加强,医院药房的药品销售工作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医院药房要根据新形势的需要,科学的进行管理,除了提高服务水平外,药品的陈列对消费者来说,往往能起到先入为主的影响作用。药品陈列是指将产品多角度、多方位地排列起来,以吸引顾客(患者)的注意。陈列会从促销的角度显著增加药品的视觉冲击力,使顾客(患者)产生购买的冲动和欲望。研究表明,对于同种药品来说,如果店内设置一个比较吸引人的陈列方式要比货架上普通摆放方式增加10倍的销量[1]。现结合我院的实际做法,认为医院药房的药品陈列应注意以下原则。1 GSP陈列原则
GSP陈列原则包括药品与非药品分开陈列原则;毒麻精放等特殊管理药品,按国家有关规定专柜存放原则;危险品不陈列,如需要必须陈列时,只能陈列代用品或空包装原则;拆零药品,应该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保留原包装标签原则;中药饮片,装斗前需复核,不得错斗、串斗、斗标应用正名正字原则。
其中需要强调的是拆零药品陈列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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