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伐沙班对非瓣膜性房颤患者抗凝治疗的效果及安全性
【摘要】 目的 探讨利伐沙班对非瓣膜性心房颤动(房颤)患者抗凝治疗的效果及安全性。方法 80例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作为观察对象, 按照不同入院时间分为参照组(采用华法林治疗, 40例)和观察组(采用利伐沙班治疗, 40例), 对比两组栓塞事件和出血事件发生率。结果 观察组栓塞事件发生率为10.0%, 明显低于参照组的27.5%,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4.0205, P=0.0449<0.05)。观察组出血事件发生率为5.0%, 明显低于参照组的30.0%,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8.6580, P=0.0033<0.05)。结论 利伐沙班有利于提高非瓣膜性房颤患者的抗凝效果和临床疗效, 可有效防止出血等并发症发生, 值得临床借鉴和推广。
【关键词】 非瓣膜性心房颤动;抗凝治疗;利伐沙班
DOI:10.14163/j.cnki.11-5547/r.2017.15.055
非瓣膜性房颤属于临床常见房颤类型, 其是引起缺血性脑卒中的主要危险因素, 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 其发病率逐年升高。患者主要表现为胸痛、眩晕、心悸、呼吸不畅等, 严重影响患者的生存质量[1]。抗凝治疗是临床针对此病的常用方法, 其中华法林的应用最为广泛, 对脑卒中具有良好预防功效, 但日常饮食、用药会影响其治疗效果, 且存在出血风险。利伐沙班是抗凝药物的新型药, 为口服Ⅹa因子抑制剂, 不需要抗凝血酶作为辅助因子, 生物利用度良好, 给药方便, 无需检测, 固定剂量。本文选取北镇市第二人民医院收治的80例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作为观察对象, 现进行以下报告。
1 资料与方法
1. 1 一般资料 选取2014年9月~2016年9月北镇市第二人民医院收治的80例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作为观察对象, 入选病例均符合《ACC/AHA/ESC心房颤动处理指南》中的相关临床诊断标准[2], 且近期内无任何感染史或外伤史, 将器质性心脏病如病窦综合征、瓣膜性心脏病等排除。按照不同入院时间分为参照组和观察组, 各40例。参照组男、女患者分别为17、23例;年龄63~81岁, 平均年龄(67.3±5.2)岁;其中永久性房颤14例, 持续性房颤10例, 阵发性房颤16例。观察组男、女患者分别为19、21例;年龄64~82岁, 平均年龄(68.1±5.0)岁;其中永久性房颤15例, 持续性房颤12例, 阵发性房颤13例。两组患者性别、年龄、房颤类型等一般资料比较,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具有可比性。
1. 2 方法 参照组采用华法林(北京嘉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20054247, 规格:5 mg)治疗, 予以华法林钠片口服, 1 mg/次, 2次/d, 1个疗程为2周, 连续治疗2个疗程。观察组采用利伐沙班(商品名:拜瑞妥, 德国 Bayer Schering Pharma AG, 注册证号H20140132, 规格:10 mg)治疗, 10 mg/次, 1次/d, 1个疗程为2周, 连续治疗2个疗程。
1. 3 观察指标 观察两组患者治疗后出血事件(一般出血、出血性脑卒中、颅外大出血)和栓塞事件(心肌梗死、肺栓塞、缺血性脑卒中、下肢静脉栓塞)发生情况。
1. 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7.0统计学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 x-±s)表示, 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 采用χ2检验。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 1 两组栓塞事件发生率比较 观察组40例患者中, 心肌梗死2例(5.0%), 肺栓塞0例, 缺血性脑卒中1例(2.5%), 下肢静脉栓塞1例(2.5%), 栓塞事件共发生4例(10.0%);参照组40例患者中, 心肌梗死3例(7.5%), 肺栓塞2例(2.5%), 缺血性脑卒中3例(7.5%), 下肢静脉栓塞3例(7.5%), 栓塞事件共发生11例(27.5%)。观察组栓塞事件发生率明显低于参照组,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4.0205, P=0.0449<0.05)。
2. 2 两组出血事件发生率比较 观察组40例患者中, 一般出血1例(2.5%), 颅外大出血0例, 出血性脑卒中1例(2.5%), 出血事件共发生2例(5.0%);参照组40例患者中, 一般出血5例(12.5%), 颅外大出血2例(5.0%), 出血性脑卒中5例(12.5%), 出血事件共发生12例(30.0%)。观察组出血事件发生率明显低于参照组,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8.6580, P=0.0033<0.05)。
3 讨论
非瓣膜性房颤是指接受瓣膜修补、人工瓣膜置换或不存在风湿性心脏病患者出现的房颤症状, 其是临床十分常见的一种持续性心律失常, 其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系统栓塞、脑卒中的发病率, 严重威胁患者生命健康。非瓣膜性房颤的病情性质属于顽固性心脏病, 发病期间会出现非常严重的并发症情况, 其具有较高的致残率和病死率。栓塞与出血并发症是主要原因[3], 抗凝治疗是临床针对本病提出的最科学有效的治疗方法。
华法林是抗凝药物的首选, 其是双香豆素类抗凝剂, 主要通过对机体内维生素K发挥对抗作用, 同时对凝血因子羟基化进行阻断而达到抗凝效果。然而, 大量临床实践已经证实单独采用本品的治疗效果存在一定的限制性, 且会增加出血和血栓栓塞的风险。利伐沙班作为新型抗凝药, 其可对新血栓形成进行有效控制, 通过对凝血酶生成的级联放大反应产生阻断作用而起到预期的抗凝效果[4]。根据药代动力学研究结果可知, 本品具有良好的口服吸收效果, 起效迅速, 主要经过消化道吸收, 给药后2~4 h即可达到血浆最高浓度, 基本上不会受到其他药物和食物的影响, 具有较高的生物利用度, 且选择性和竞争性较强, 将其应用于非瓣膜性房颤抗凝治疗中, 可进一步提高临床疗效, 降低并发症危险性[5-7]。
本組试验结果显示, 采用利伐沙班治疗的观察组栓塞事件发生率为10.0%, 明显低于采用华法林治疗的参照组的27.5%,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4.0205, P=0.0449<0.05)。观察组出血事件发生率为5.0%, 明显低于参照组的30.0%,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8.6580, P=0.0033<0.05)。可见利伐沙班有利于提高非瓣膜性房颤患者的抗凝效果和临床疗效, 可有效防止出血等并发症发生, 值得临床借鉴和推广。
参考文献
[1]滕旭, 刘丽敏.利伐沙班对非瓣膜性房颤患者抗凝治疗的疗效观察.陕西医学杂志, 2013, 42(5):571-573.
[2]赵乾.利伐沙班对非瓣膜性房颤患者抗凝治疗的效果及安全性.中国老年保健医学, 2016, 14(5):55-56.
[3]王汝朋, 杨水祥.利伐沙班和达比加群酯及华法林在非瓣膜性心房颤动患者抗凝治疗的研究.中华老年心脑血管病杂志, 2015, 17(12):1246-1249.
[4]权大君, 黄鹤.利伐沙班对非瓣膜性房颤抗凝治疗有效性和安全性的Meta分析.中国心血管病研究, 2015, 13(12):1085-1089.
[5]刘晓红, 杜雷, 杨晨, 等.利伐沙班抗凝治疗老年非瓣膜性心房颤动患者的效果.中国临床保健杂志, 2016, 19(4):397-399.
[6]孙飞龙, 赵庆春, 汤雨虹, 等. 心房颤动患者导管射频消融术后利伐沙班抗凝治疗的回顾分析. 中国药师, 2017, 20(1):124-126.
[7]史宗杰, 顾苏兵, 张锦华, 等. 利伐沙班抗凝治疗中的缺血性卒中重组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静脉溶栓一例. 中华神经科杂志, 2015, 48(2):134-135.
[收稿日期:2017-02-20], 百拇医药(项宏梅)
【关键词】 非瓣膜性心房颤动;抗凝治疗;利伐沙班
DOI:10.14163/j.cnki.11-5547/r.2017.15.055
非瓣膜性房颤属于临床常见房颤类型, 其是引起缺血性脑卒中的主要危险因素, 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 其发病率逐年升高。患者主要表现为胸痛、眩晕、心悸、呼吸不畅等, 严重影响患者的生存质量[1]。抗凝治疗是临床针对此病的常用方法, 其中华法林的应用最为广泛, 对脑卒中具有良好预防功效, 但日常饮食、用药会影响其治疗效果, 且存在出血风险。利伐沙班是抗凝药物的新型药, 为口服Ⅹa因子抑制剂, 不需要抗凝血酶作为辅助因子, 生物利用度良好, 给药方便, 无需检测, 固定剂量。本文选取北镇市第二人民医院收治的80例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作为观察对象, 现进行以下报告。
1 资料与方法
1. 1 一般资料 选取2014年9月~2016年9月北镇市第二人民医院收治的80例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作为观察对象, 入选病例均符合《ACC/AHA/ESC心房颤动处理指南》中的相关临床诊断标准[2], 且近期内无任何感染史或外伤史, 将器质性心脏病如病窦综合征、瓣膜性心脏病等排除。按照不同入院时间分为参照组和观察组, 各40例。参照组男、女患者分别为17、23例;年龄63~81岁, 平均年龄(67.3±5.2)岁;其中永久性房颤14例, 持续性房颤10例, 阵发性房颤16例。观察组男、女患者分别为19、21例;年龄64~82岁, 平均年龄(68.1±5.0)岁;其中永久性房颤15例, 持续性房颤12例, 阵发性房颤13例。两组患者性别、年龄、房颤类型等一般资料比较,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具有可比性。
1. 2 方法 参照组采用华法林(北京嘉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20054247, 规格:5 mg)治疗, 予以华法林钠片口服, 1 mg/次, 2次/d, 1个疗程为2周, 连续治疗2个疗程。观察组采用利伐沙班(商品名:拜瑞妥, 德国 Bayer Schering Pharma AG, 注册证号H20140132, 规格:10 mg)治疗, 10 mg/次, 1次/d, 1个疗程为2周, 连续治疗2个疗程。
1. 3 观察指标 观察两组患者治疗后出血事件(一般出血、出血性脑卒中、颅外大出血)和栓塞事件(心肌梗死、肺栓塞、缺血性脑卒中、下肢静脉栓塞)发生情况。
1. 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7.0统计学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 x-±s)表示, 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 采用χ2检验。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 1 两组栓塞事件发生率比较 观察组40例患者中, 心肌梗死2例(5.0%), 肺栓塞0例, 缺血性脑卒中1例(2.5%), 下肢静脉栓塞1例(2.5%), 栓塞事件共发生4例(10.0%);参照组40例患者中, 心肌梗死3例(7.5%), 肺栓塞2例(2.5%), 缺血性脑卒中3例(7.5%), 下肢静脉栓塞3例(7.5%), 栓塞事件共发生11例(27.5%)。观察组栓塞事件发生率明显低于参照组,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4.0205, P=0.0449<0.05)。
2. 2 两组出血事件发生率比较 观察组40例患者中, 一般出血1例(2.5%), 颅外大出血0例, 出血性脑卒中1例(2.5%), 出血事件共发生2例(5.0%);参照组40例患者中, 一般出血5例(12.5%), 颅外大出血2例(5.0%), 出血性脑卒中5例(12.5%), 出血事件共发生12例(30.0%)。观察组出血事件发生率明显低于参照组,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8.6580, P=0.0033<0.05)。
3 讨论
非瓣膜性房颤是指接受瓣膜修补、人工瓣膜置换或不存在风湿性心脏病患者出现的房颤症状, 其是临床十分常见的一种持续性心律失常, 其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系统栓塞、脑卒中的发病率, 严重威胁患者生命健康。非瓣膜性房颤的病情性质属于顽固性心脏病, 发病期间会出现非常严重的并发症情况, 其具有较高的致残率和病死率。栓塞与出血并发症是主要原因[3], 抗凝治疗是临床针对本病提出的最科学有效的治疗方法。
华法林是抗凝药物的首选, 其是双香豆素类抗凝剂, 主要通过对机体内维生素K发挥对抗作用, 同时对凝血因子羟基化进行阻断而达到抗凝效果。然而, 大量临床实践已经证实单独采用本品的治疗效果存在一定的限制性, 且会增加出血和血栓栓塞的风险。利伐沙班作为新型抗凝药, 其可对新血栓形成进行有效控制, 通过对凝血酶生成的级联放大反应产生阻断作用而起到预期的抗凝效果[4]。根据药代动力学研究结果可知, 本品具有良好的口服吸收效果, 起效迅速, 主要经过消化道吸收, 给药后2~4 h即可达到血浆最高浓度, 基本上不会受到其他药物和食物的影响, 具有较高的生物利用度, 且选择性和竞争性较强, 将其应用于非瓣膜性房颤抗凝治疗中, 可进一步提高临床疗效, 降低并发症危险性[5-7]。
本組试验结果显示, 采用利伐沙班治疗的观察组栓塞事件发生率为10.0%, 明显低于采用华法林治疗的参照组的27.5%,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4.0205, P=0.0449<0.05)。观察组出血事件发生率为5.0%, 明显低于参照组的30.0%,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8.6580, P=0.0033<0.05)。可见利伐沙班有利于提高非瓣膜性房颤患者的抗凝效果和临床疗效, 可有效防止出血等并发症发生, 值得临床借鉴和推广。
参考文献
[1]滕旭, 刘丽敏.利伐沙班对非瓣膜性房颤患者抗凝治疗的疗效观察.陕西医学杂志, 2013, 42(5):571-573.
[2]赵乾.利伐沙班对非瓣膜性房颤患者抗凝治疗的效果及安全性.中国老年保健医学, 2016, 14(5):55-56.
[3]王汝朋, 杨水祥.利伐沙班和达比加群酯及华法林在非瓣膜性心房颤动患者抗凝治疗的研究.中华老年心脑血管病杂志, 2015, 17(12):1246-1249.
[4]权大君, 黄鹤.利伐沙班对非瓣膜性房颤抗凝治疗有效性和安全性的Meta分析.中国心血管病研究, 2015, 13(12):1085-1089.
[5]刘晓红, 杜雷, 杨晨, 等.利伐沙班抗凝治疗老年非瓣膜性心房颤动患者的效果.中国临床保健杂志, 2016, 19(4):397-399.
[6]孙飞龙, 赵庆春, 汤雨虹, 等. 心房颤动患者导管射频消融术后利伐沙班抗凝治疗的回顾分析. 中国药师, 2017, 20(1):124-126.
[7]史宗杰, 顾苏兵, 张锦华, 等. 利伐沙班抗凝治疗中的缺血性卒中重组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静脉溶栓一例. 中华神经科杂志, 2015, 48(2):134-135.
[收稿日期:2017-02-20], 百拇医药(项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