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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84624
对口服有机磷农药中毒洗胃问题的探讨
http://www.100md.com 2011年2月10日 中国现代药物应用 2011年第19期
毒物,胃液,胃管,1洗胃适应证,2洗胃方式,3胃管的选择及插管长度,4洗胃液的选择,5洗胃液用量及温度,6洗胃时体位,7变化体位反复洗胃并留置胃管,8口腔及食道黏膜的清洗
     常亚玲

    现借鉴有关资料结合临床经验研究探索综述如下。

    1 洗胃适应证

    一般来说,洗胃的原则是早、快、反复、彻底。一经诊断,立即洗胃,不受生理性排泄6 h的限制[1,2]。有些病例服毒时间虽已超过6 h,甚至24 h,其呕吐物或洗胃液中仍可嗅到大蒜臭味。有些病例首次彻底洗胃后,胃液中有机磷对外源性胆碱酯酶的抑制率仍可达100%,7 d后再次洗胃时,仍发现有强烈的有机磷农药气味[3],胃液中仍可检出游离的有机磷农药。故不应以服毒时间较长而放弃洗胃。

    2 洗胃方式

    2.1 口服催吐法 呕吐是人体排除胃内毒物的自卫反应。但由于有机磷农药毒性大,吸收快,催吐会延误抢救时间,增加毒物在肠内吸收。且在口服催吐过程中患者配合的较少,且进出液量不等(入量多,出量少),进一步加速毒物吸收。故主张弃而不用。

    2.2 插管洗胃法 插管洗胃是利用负压吸引原理,吸出胃内容物。其优点是能迅速有效,彻底清除毒物,并能准确计算进出液体量。故临床常用之。

    2.3 胃切开洗胃法 此法不仅能迅速彻底清除胃内容物,有效地阻止毒物继续被吸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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