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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98342
梅毒孕妇在不同孕期治疗对妊娠结局和新生儿预后的影响
http://www.100md.com 2018年7月26日 中国现代药物应用 2018年第13期
螺旋体,滴度,1资料与方法,2结果,3讨论
     姜黎黎

    梅毒是极其容易传染的一种性传播疾病, 其病毒会侵入患者皮肤、黏膜及身体组织器官, 因此其临床表现较为多样,且其中部分患者无明显症状。据有关卫生组织调查显示, 近年孕妇的梅毒感染率也在逐年上升, 其原因为生育年龄感染梅毒的概率较高[1]。本研究通过回顾性分析2014年6月~2015年8月于本院进行治疗的梅毒孕妇的治疗方案, 比较早期干预及晚期干预对妊娠结局的影响, 为梅毒孕妇的治疗提供临床依据, 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回顾性分析2014年6月~2015年8月于本院进行治疗的100例梅毒孕妇的病历, 根据其入院治疗时机分为早期干预组(孕周≤20周, 57例)与晚期干预组(孕周>20周, 43例)。纳入标准:①本次治疗前无抗梅毒治疗史;②于本科进行治疗直至妊娠结束, 期间未接受其他治疗;③临产后于本院进行分娩;④梅毒分型为:潜伏期、Ⅰ期、Ⅱ期的患者。排除:①其他妊娠期疾病;②双胎或多胎妊娠。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具有可比性。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

    表1 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

    注:两组比较, P>0.05

    1.2 方法 两组患者入院后均立即施以苄星青霉素(石药集团中诺药业有限公司生产, 国药准字 H20023743), 240万U肌内注射, 1次/周, 3周为1个疗程, 开始治疗后2个月复查,如患者RPR滴度下降幅度未达2倍或由阴性转为阳性, 或梅毒螺旋体有活动的征兆, 则对患者增加1个疗程的治疗, 治疗期间禁止性生活, 并同时对其丈夫进行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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