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孕期超声规范化结构筛查在胎儿四肢畸形诊断中的应用分析
孕早期,1资料与方法,2结果,3讨论
谢丽丽四肢畸形是临床常见的胎儿先天畸形之一,其发病率在0.2%左右,随着近年来产前检查技术的发展,超声技术被广泛运用到了胎儿畸形的临床诊断中,它能够多切面的观察到胎儿的具体情况,且图像清晰,具备无创、可重复性强的优势[1]。有关研究表明,孕早期超声规范化结构筛查的效果优于孕中期筛查,其原因在于:孕中期筛查不仅漏诊率较高,且孕中期引产会增加引产风险,对孕妇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较大的威胁。因此,临床提倡早期对孕妇进行超声规范化结构筛查胎儿四肢畸形,以便尽早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降低孕周过大引产对孕妇造成的损伤[2]。有关研究表明,在孕9~11 周时胎儿长骨初级骨化中心出现,采用超声检查能够准确分辨出其手足形态与羊水的适应情况。目前,大部分孕妇及家属在得知胎儿存在畸形后采取引产处理,因此,孕早期超声规范化结构筛查判断胎儿畸形的严重情况,可以为临床治疗与引产处理提供有力的参考依据[3]。基于此,本文对比和分析了早孕期超声规范化结构筛查在胎儿四肢畸形诊断中的应用价值,现研究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以2019 年1 月~2020 年1 月在本院产检的8000例孕妇作为研究对象,均为单胎妊娠,孕妇平均年龄(26.00±4.44)岁,平均孕周(12.06±0.44)周。
1.2 方法 所有孕妇均予以早孕期超声规范化结构筛查,并对孕早期检测正常孕妇在孕中期再次进行超声规范化结构筛查,筛查内容为:结构筛查以及颈部透明带测量,取仰卧位对孕妇进行腹部超声检查,探头频率调为3.5 Hz,检查胎儿的头部、面部、脊柱、胸部、腹部、心脏、四肢及胎盘,并测量胎儿头臂长,正常值为45~84 mm,同时测量胎儿颈项部透明层厚,取最大值,正常范围为<2.5 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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