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立哌唑联合无抽搐电休克治疗难治性精神分裂症的临床效果观察
1资料与方法,2结果,3讨论
戴艺荣 叶小惠精神分裂症是一种病因尚未完全阐明的常见精神疾病, 患者常有知觉、思维、情感和行为等方面障碍,一般无意识及智能障碍, 可分为偏执型、紧张型、青春型、单纯型以及未定型或未分化型等不同类型[1]。药物治疗是保障精神分裂症患者疗效的关键, 但仍有部分患者在经抗精神病药物及其他治疗方案后仍无明显的症状缓解效果, 成为难治性精神分裂症。相关研究显示[2]:难治性精神分裂症约占所有精神分裂症患者的34%左右。对此类患者, 必须选择更加合理的治疗策略才能提高其治疗效果。临床研究证实[3]:阿立哌唑在难治性精神分裂症的治疗中可改善其精神症状并缓解病情, 不良反应发生较少。而无抽搐电休克治疗则属于物理治疗方案, 研究证实该项方案联合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精神分裂症患者效果较好, 能显著减轻药物导致的认知功能损伤, 提高用药安全性及患者依从性[4]。亦有研究证实[5]:阿立哌唑联合无抽搐电休克治疗精神分裂症患者可显著改善其精神症状, 提高智力水平。因此本次研究将两者联合用于难治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治疗中并对其效果行比较分析。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设研究起始至终结时间为2020 年1 月~2023 年1 月, 将院内86 例难治性精神分裂症以随机数字表法分为试验组及对照组, 每组43 例。对照组中男29 例、女14 例;年龄24~60 岁, 平均年龄(42.78±8.26)岁;平均病程(116.83±82.51)个月;平均受教育时间(11.51±2.06)年。试验组中男25 例、女18 例;年龄22~62 岁, 平均年龄(42.65±8.99)岁;平均病程(118.91±86.34) 个月;平均受教育时间(11.68±2.37)年。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可比。本次研究获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批, 得患者与家属同意。
纳入标准:①符合《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6]中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 同时患者行抗精神病药物(≥2 种)足量治疗但无症状明显缓解, 判定为难治性精神分裂症;②患者治护依从性良好, 可配合完成治疗及护理要求;③患者此前3 个月内无其他抗精神病药物、抗抑郁症药物、抗癫痫药物治疗史, 6 个月内无电休克治疗史;④患者无烟酒依赖、药物依赖症状。
排除标准:①有《改良电休克治疗专家共识(2019 版)》[7]中禁忌证患者;②对本次用药有过敏反应及存在过敏体质患者;③合并其他精神疾病、恶性肿瘤疾病、严重内分泌系统疾病、严重器官功能障碍、糖脂代谢异常患者;④处于哺乳、妊娠等特殊时期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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