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子之手,在劫难逃
第一次见到方宇桐时我十三岁,他九岁。我俩一起代表学校参加一个比赛,途中他发了高烧,我无微不至地照顾了他一次,结果一入火坑深似海,从此幸福是路人。比赛的结果可想而知,天才+天才=无敌。他要请我吃饭,以示庆祝和感谢。可任凭我实在不忍心压榨他的钱包,看着他老实乖巧的模样,我逗弄他说,“古代救命之恩可都得以身相许,你一顿饭就想把我打发呀,没门!”方宇桐看着我,十分认真地问,“静安姐,什么叫以身相许啊?”我用你很白目的表情幸灾乐祸地说,“就是你要嫁给我啊。”
“原来静安姐是在向我求婚啊,虽然你又老又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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