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后督导在缓解期哮喘患者中的应用价值
支气管,1资料与方法,2结果,3讨论
王 芳 张永建 陆娟英 沈华浩1.浙江省海盐县中医院内科,浙江海盐314300;2.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呼吸内科,浙江杭州310009
出院后督导在缓解期哮喘患者中的应用价值
王芳1张永建1陆娟英1沈华浩2
1.浙江省海盐县中医院内科,浙江海盐314300;2.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呼吸内科,浙江杭州310009
目的探讨出院督导治疗对缓解期支气管哮喘患者的应用价值。方法选择住院治疗的100例慢性支气管哮喘患者,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各50例。对照组给予规范的哮喘治疗,观察组在规范治疗的基础上给予出院后督导治疗。分析两组患者肺功能、哮喘控制情况及患者的生命质量。结果治疗1年后,两组患者的第1秒用力呼气量(FEV1)、FEV1/预计值百分比及ACT评分均得到改善(P<0.05),观察组患者提高程度更明显(P<0.05)。观察组GINA标准达到控制率及ACT评分良好率分别为60.00%、68.00%,均优于对照组(24.00%、40.00%)。治疗1年后观察组生命质量各项评分及总分均优于对照组(P<0.01)。结论出院督导治疗能显著提高患者肺功能,改善哮喘的控制情况,提高缓解期哮喘患者的生命质量。
出院后督导;支气管哮喘;肺功能;生命质量
支气管哮喘是常见的慢性呼吸道疾病之一,是由多种细胞和细胞组分参与的气道慢性炎症性疾病,是引起慢性咳嗽的主要原因之一[1]。长期反复发作,易并发COPD及肺源性心脏病,严重危害人类的健康。研究发现哮喘患者经门诊或住院治疗后,常由于未能掌握正确的用药方法、没有监督下用药不当以及对药物的依从性差等原因[2],使得哮喘不能得到长期良好的控制,严重影响患者的生命质量,甚至造成哮喘患者的死亡[3]。为了提高哮喘患者的治疗效果,本研究采用在规范化治疗哮喘的基础上开展出院后督导治疗,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09年1月~2013年12月期间于我院住院治疗的慢性支气管哮喘患者100例,均符合《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的诊断标准》[4]。纳入标准:①年龄18~70岁;②能够独立完成调查问卷;③患者及家属对本研究知情同意。排除标准:①排除合并其他慢性支气管和肺部疾病的患者;②排除心、肝、肾等重要脏器功能不全的患者;③排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不能耐受本研究所使用吸入药物的患者。将上述入选患者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各50例。两组患者的性别、年龄、病程及家族史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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